城心里那叫一个着急啊,不是哥们,我这是在很努力的表忠心啊!我是路麟城,虽然我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爱乔薇尼这样的女人,但是我有着和她共同生活和工作二十多年的经验,我对这个女人最了解,跟着我的思路怎么可能出错?你们还不信任我! “一队,二队,三队,向东南方向前进,那里是离开最近的道路!”在路麟城的焦急中,对讲机里传来这样的声音,气得他直拍大腿。 三支队伍都携带了单兵导弹,还有装甲车、坦克等重型装备,速度不算快,只有他这边算是轻装上阵——因为委员会根本不信任他。 “不,我不会往东南走,四队听我的命令,我们往冰湖的方向前进!我知道他们肯定往那个方向去了,绝对不会有错!”路麟城的眼中闪过一丝金芒,年轻而坚毅的面容充满威严。 娜塔莎最喜欢这样的男人,她很喜欢路麟城这样充满威严的样子,带给人足够的安全感。 “路麟城!你这是要造反吗?”一个老头隔着对讲机大骂,“不听我们的命令,信不信我们革除你秘书
长的职位?”
“她肯定会往冰湖的方向走,绝对不会有错!”路麟城冷哼一声,“到时候你们毫无收获,放跑了昂热和乔薇尼,就等着那位的惩罚吧!” “没关系,路,我信任你。”娜塔莎的手把着方向盘,对路麟城说。 事实上还真就让路麟城猜对了,他们很快就找到了车辙印,一路跟着向冰湖的方向前进,证据确凿,迫使那帮老东西让其他三队折返,向着冰湖的方向前进,但是没有一队的速度能够比得上路麟城这支队伍,他们一开始就目标明确。 “被最懂她的丈夫追上,不知道乔薇尼是什么表情。”娜塔莎笑着所。 他们在冰湖上找到了被啃得只剩下骨头架子的地狱犬,这些地狱犬的骨头上有明显子弹洞穿的痕迹,还有被利器直接斩作两截的。娜塔莎曾经见过那些地狱犬被处决的过程,知道骨头有多么坚硬,实在想不出究竟多么锋利的武器,才能切断那样坚硬的骨头,而且还切了那么多。 一路上,至少六支犬队,超过一百头地狱犬,全部遭了毒手,娜塔莎看着都倒吸冷气。 “她一定会恨死我的,她恨了我很久,自从我们的第一个孩子死后,她就变得斤斤计较起来。”路麟城淡淡地说,“我都给了她一个新的孩子了,她从来都不满意,搞不懂她在想什么。” 娜塔莎修长的手搭在路麟城的肩上,另一只手则放在仍然平坦的小腹上,气息中仿佛带着一种香甜:“那就不要管她,这里已经是世界的尽头了,家长里短哪有那么重要?我们要么去死,要么狂欢,这里有比乔薇尼那种扫兴的女人更好的选择,比如说我这样年轻漂亮的,我们的孩子会比你的其他孩子都要完美。” 对此,路麟城则冷酷无情地表示:“不太可能,你的血统太差劲了。在避风港这个混血种只占30%的地方,你能够算得上拔尖,可是在真正的混血种社会,你就是烂大街的货色。” “像我这样s级的血统,放在民国时代的路家,必须要配至少a级的女人,她们每一个不论在智力还是美貌,还是在体能上,都比你强太多,你再怎么练也没用。” 对此,娜塔莎却一点也不恼,而是笑呵呵地说:“你知道吗,路,我最喜欢你这幅冷傲的,目中无人的样子,呵呵。” 不得不说,委实xp独特,而路麟城也很享受这种感觉,他是一个自负的、高高在上的人,和乔薇尼平起平坐了这么多年,更加喜欢娜塔莎这种卑微又低贱地讨好他的女人,不得不说委员会的人还听懂他的小心思。 “你这个蠢女人,别再卖弄骚气了,”路麟城讥讽道,嘴角却扬起一抹得意的笑容,“听见地狱犬的嘶吼了吗?死了这么多同伴,它们还在追逐,我们应该顺着地狱犬嘶吼的方向前进。” “可是那么多地狱犬,我们同样对付不了啊!”娜塔莎提醒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