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凯说完案件事实。
也说完自己的诉讼请求。
顺便当庭进行举证。
证明对方发了小作文。
证明,点击量,转发量之类的符合顶格处罚标准……
甚至一点一点的分析对方所犯的罪责。
把对方做的那些恶心事直接曝光在法庭之上。
丫丫个呸的。
写小作文是吧?
没证据就来控告是吧?
没有执法权,就敢查看我方手机查看我方隐私是吧?
欺骗和消费普通大众的朴素感情是吧?
做了错事还这么嚣张?
脸呢?
脸在哪儿呢?
既然自己不体面,那么我就帮你体面。
精神损失费一块钱!
狠狠的打脸。
伤害不高,但是侮辱?拉满。
你不是侮辱我方老实巴交的大叔吗?
如果浏览不正常,请退出浏览器阅读模式。
退出阅读模式,可以使用书架,足迹等功能。
你不是侮辱我方老实巴交的大叔吗?
那么老子就在法庭之上狠狠的用一块钱侮辱你。
来呀,相互伤害呀。
至于诽谤罪。
老子就给你伺候上!
把你送进去。
请求顶格处罚!
罗凯这一次动用了两个罪名。
一個是控诉被告方利用网络对原告方进行名誉侵权。
这是为了所求精神损失费。
虽然才一块钱。
这有个好处。
比起其他方式的造谣。
网络造谣侵权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时候!
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此次官司所需的律师费之类的各种费用。
第2个罪名则是诽谤罪,这一个目的就很简单。
&n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