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法官:快看,法庭之上神仙打架!
“我方不认可被告方的异议!”
罗凯上来就直接否决了对方的反驳。
想要少赔钱。
你丫的问过我吗?
你问过还在流泪的受害者母子吗?
你问过在天堂等待着公平和正义的骑手吗?
现在争论的焦点变换是用骑手的户籍地农村的标准来进行赔偿计算。
还是用骑手工作所在地的城镇居民收入为基准来进行赔偿计算……
在所有人的注视之下。
罗凯开始一点点的进行分析:“我方的骑手他来到城市里面工作时间已经超过了5年以上!
为城市工作努力的,努力坚守自己的岗位!”
“用“同命不同价”形容死亡赔偿金就不合适——死亡赔偿金不是赔给死者的,是赔给死者家属的。
假设死者没死,还能继续工作,那么他以后本应该为其家庭创造一些收入!
但是现在他死了,他的家人预期应该得到的那些收入就没了,于是就由外卖平台公司来补偿这部分收入。
所以,死亡赔偿金是以“收入”为标准来计算的,目前是以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准来计算。
与其说是“同命不同价”,不如说是“不同地区劳动力不同价”更合适!”
“且我方骑手持续24个月以上的收入都在6000元以上,因此我方认为应当以城镇居民收入为基准进行计算赔偿金额!
外卖骑手他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既然在城市里面扎根住了下来,且为整个城市工作了这么久的时间,收入达到了平均水平以上。
无论是从道义上来说还是从法律来说都应该如此,不应该让每个来到大城市打工的人说出那一句同命不同价!
这有悖于法律的平等原则!即平等的适用法律,平等的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
罗凯在这里直接祭出了大招。
法官不动声色的看向了被告席:“被告方伱方的辩护意见呢?”
坐在被告席上的金牌大律师李律师,用手指的指尖轻轻的敲击着桌面。
然后有节奏的说:“我方依然坚持按照骑手的户籍地工资收入标准为计算赔偿金的基准,至于原告方所说的符合法律的平等原则!
有一句法谚:穷尽规则才能够适用原则,在现行的法律规则还没有使用完之前,不得对个案轻易的使用原则!
本案仅为经济赔偿案,还有很多的法律条文可以适用,因此不能够突破规则而去使用更为宏观的原则!”
金牌大律师说到这里撇了撇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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