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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懂法律,哪里比得上每天以法律案件作为饭碗的律师来的专业。
别用你的副业来挑战我的专业。
哎!
但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
一方面是觉得律师是按照时间进行收费的,比较贵。
另外一方面则是相信懂法的亲戚……
嗯!
罗凯上辈子经历过太多类似的案件,类似的情形已经是数不胜数!
不说别的,就说当事人和律师之间建立信任关系,本身就是一道特别大的坎。
罗凯心里面已经没有过多的波动。
在办理案件的时候,过多的情绪波动消耗身体,还不如把这些精力拿过来,仔细思考该如何做事。
该如何办事儿,该如何解决问题。
发现问题不是什么难事,但是难的是解决事情。
在侦查阶段,律师指可以会见当事人,但是不能够查阅相应的办案卷宗。
毕竟,在办案阶段的侦查是需要保密的。
总不可能律师上午看了办案侦查的卷宗进展,下午就和当事人会见,商量着办案的进程该如何规避什么的……吧?
这会让侦查阶段的结果打水漂。
对于案件事实查清相当的不利。
所以一般律师可以查阅办案卷宗的时候,都是从侦查阶段移转到公诉方(检方)起诉阶段。
律师在办一个案子的时候,表现其专业能力的地方,可不仅仅只是在审判的时候发挥。
而是从接到案子就已经开始了。
如何能够帮助受冤屈的人洗刷冤屈,从最开始的侦查阶段就可以进行介入……
这是一个黄金时间点。
就如同是炒菜的程序一样。
把所有的食材都已经洗干净,分类放在碗里就等着下锅了。
但是这个时候依然还有挽回的机会。
收集证据?
嗯!
罗凯快速的思考着,手里面拿着这几份证据快速的看着,想要从程序找到瑕疵,但是找不到!
基本上办案过程当中没有任何瑕疵。
程序没问题。
那么就看看其他证据补充。
在刑事案件当中。
举证责任是全部推给公诉方(检方)的。
无论是原告被告。
都可以向公诉方进行提交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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