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意思就是一份证据存在着瑕疵,可以在后期通过程序及其他方面进行补救,也可以用相关联的证据来进行加强,让这一份证据可以使用。
就像是一辆汽车停在上坡路上,司机会在后轮处放置一块砖来防止他失控后退。
如果一块砖(存在瑕疵的证据)不能够阻止的话,那么再加另外一块进行加强。
嗯!
就是这个意思。
很多种证据种类都是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进行佐证,加强后期补充让证据合法程序完整的。
但是其中视听资料电子录音这一类证据是一个特殊的存在。
就如同式玻璃一样,不能够有任何的瑕疵。
如果有瑕疵。
那么此份证据就不能使用。
网上有无数的剪辑例子,能够把一件正常的事变得歪曲!
因此罗凯才在刚才法庭之上说了一个行业内才懂得术语,那要么就是视听资料,电子录音等证据,一碰就死,一修改就碎!
三位法官能够看出来在场原被告双方的辩论焦点。
那就是关于丈母娘拿出来的这一份录音证据,是否能够当成证据使用。
这一份录音有没有存在过修改
有没有完整
关于证据当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特性就是完整性。
完整的证明事件发生的证据。
证据在保存的过程当中是完整的,没有经过修改篡改!
原告律师展示这一份证据的意思,就是说被告律师罗律师你丫的自己的队友都已经承认是自己犯的罪了!
队友都已经投降了,罗律师,你就赶紧投吧。
法官大人赶紧判吧。
事实存在着。
被告方自己都认罪了。
还在犹豫什么
然而罗律师作为被告的辩护人,作为防守方却在这个时候站出来说!
对手伱拿出的这一份大招,这一份证据是相当好的,但是没有任何的作用,因为它是非法的证据。
非法的证据就不能使用。
罗律师甚至还当庭申请了排除非法证据……
嗯!
三位法官对于整个案子的案情的话,已经了解的明明白白了。
对于此份证据。
是否非法!
是否不能够当庭进行使用
法官轻轻的敲了敲手中的木锤:“由于本案原被告双方对于录音电子数据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