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法官震惊翻案!检方办案人员或受处罚!
“此份电子录音证据经过修改,而且还是5次!有过裁剪的痕迹,以上是我作为鉴定人员当庭给出的鉴定意见!”专业鉴定人士说完。
电子录音被修改篡改过
而且还修改了5次。
卧槽!
这样的证据还算什么原始证据
这样的证据还能够使用吗
当然不能,经过篡改修改过的视听资料直接当成非法证据直接排除啊。
按照法律来说,这样的证据就应该被排除不能够使用。
如果不能使用的话,那么原告方放不出来的大招就没有任何的作用了!
原告方甚至是公诉方的指控,也就没有了证据支撑。
嘶!
在没有证据能够指认一个人犯罪的时候,按照法律规定是应该存疑时有利于被告。
这样一来,被关在栅栏里面的犯罪嫌疑人就会被认定成为无罪的……
嘶!
罗律师的无罪辩护直接赢了。
在全网所有律师都认为必输的情况下,罗律师硬生生的创造了奇迹,把案子给打赢了
所有人都愣住了。
不懂法律的人可能会懵懵懂懂,一脸懵逼。
当庭展示这一场证据之后,怎么还出了这么多的幺蛾子
看样子也就是说这一份证据能不能使用,还在模棱两可之间。
法官当场让专业的人士进行鉴定,发现这一份证据好像不是什么初始证据!
据说是经过修改篡改的,也就不能用了
那这样一来……
原告方也就是女方拿出来的最为直接强烈的证据就这样被罚下场去了
就直接不用了
嘶!
懂法律的人则是心中一跳。
电子数据,电子录音录像之类的证据对于完整性要求高,到了变态极致的地点。
可能有的人听说过一种情况:
如果目睹发生什么突发事件的时候,围观的人会拿出手机进行拍摄。
执法人员会上前说一句固定的话,那就是……
各位朋友可以拍摄,为了保证事件的真实客观,各位朋友在上传网络视频的时候请全须全尾的完整视频上传!
不能够有任何修改剪辑,不然的话误导其他人并出现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这就是对于视频录音之类的证据要求很高。
在现在随便一个人都能够简单的掌握剪辑的技巧以及工具(手机),随手一剪,就可以把一个事件,通过自己独特的表达方式,变得面目全非。
而监控录像录音之类的视听资料证据对于案件又是几期客观的记录,对于判案及其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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