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了解南州城中物价之后,幺妹决定先带着四哥去置办一身新行头。
不求有多好,起码要达到城中多数人的水准,起码不会从表面看上去就像个乡巴佬。
当换了一身符合城中潮流的衣着出来时,却见夜明和采薇二人正提着鸟笼,在一个书摊前挑挑拣拣的。
幺妹凑过去问道:
“你们是在买书吗?”
夜明笑道:“中原的故事话本大多已经看过,此处有不少特色故事,买来看看也不错。”
采薇没有回答,而是在认真挑拣着。
自从帮着夜明掌管城隍司事务以来,她也已经很少有空闲看这些书了,这次倒是可以趁机多买几本。
幺妹见这两位挑选书籍的样子,有些羡慕的自语道:
“能认字真好啊~~”
四哥挠挠头道:
“没事的,幺妹那么聪明,现在有钱了,以后找个先生教你识字,肯定很快能学会的。”
听四哥这么说,幺妹也不免有些动心,想着有机会一定要识字。
等夜明二人选好书,四哥摸摸肚子道:
“幺妹,我们先去吃饭吧,好饿啊!”
其实幺妹也早就饿了,只是方才进城不久,人生地不熟的,过于紧张,忘了吃饭的事,此时也考虑起用餐之事。
俗话说,思路决定出路。
换做一般人进城,解决吃喝问题,必然是挑着偏僻便宜的去处,这样可以省钱,保证可以在城中生活更长时间。
幺妹虽然不识字,见识也不多,但却是个善于思考的。
在考虑一阵之后,并没有选择省钱的吃法,而是选择方才所见的一座豪华酒馆。
这地方之前经过时她有过留意,知道其价格在自己的承受范围之内。
而之所以选择此处,倒也不是为打肿脸充胖子,而是幺妹很清楚,只有这种高档的地方,才有许多常人接触不到的消息传播。
她可没忘来城中的目的是什么,尤其是那么多人各寨之人生死未卜,没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的。
来到这酒馆之前,四个下意识有些退缩,不太敢进。
倒是幺妹,深吸一口气之后,毅然踏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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