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亲王,甚至是血族大领主,降临华夏的话,那岂不是华夏的灾难?!
凌云暗暗心惊,却毫不留情。越杀越勇,很快就把空中这一百多名血族伯爵和子爵。斩杀干净,一个不留!
只剩下天矛峰之上的四名侯爵了。
这一场战斗。杰斯特刻意保留了实力,并没有怎么受伤,而且还存有体力。
“老板,要不要我们现在冲下去?”
杰斯特一看凌云把对方的五百多名血族全部消灭了,他兴奋的大呼小叫,跃跃欲试。
却不知,他后背上的凌云,却着实有些累了。
“他们刚才不会逃走,那么现在就更不会逃走,先休息一会儿再说……他们之所以任由那些低级血族送死,就是为了消耗我的体力的!”
凌云能不累吗,就算是双臂有万斤之力,可经过无数次拉弓,数百次挥刀挥剑之后,那体力也会透支的,他毕竟是人,不是神。
这很容易理解,比如一个人用尽全身力气,能举起两百斤重的杠铃,但你让他连续不断的扔一个十斤的铅球,扔个几百次试试?
要知道,凌云的黄金长弓,每一次拉动弓弦,都要使用几百斤的力量才能满弓的,同时,冥血魔刀和黑暗风暴,都是一百多斤的重量,连续挥舞几百下,不累才怪!
这只是体力,还有精力呢,凌云以少对多,为了避免受伤,他都是把神识放到了极限,小心保护着自己和杰斯特,精力透支也很厉害。
这么疯狂的连番杀戮之后,现在的凌云,身体状态已经消耗了七成,他浑身浴血,手臂都酸麻了。
凌云没有猜错,安德森任由最后的两百多名血族送死,给凌云喂刀,就是为了消耗他的体力,就算不能给凌云造成伤害,可累也要把他累个半死!
现在机会终于来了,安德森人老成精,哪里会错过这么好的机会?
“上!抢回我们血族的魔剑,把这个魔鬼抓回去,献给我们的主人!”
安德森使用血族密语下令,同时双翅一震,竟然一马当先,朝着凌云的方向飞了上来!
另外三名血族侯爵,自然也冲天而起,杀气腾腾的向着凌云杀来。
人虽然少了,可现在真正的生死大战,才刚刚开始!
“哼哼,果然是想捡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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