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
阿喜是真心喜欢阿日,可她一直都明白,阿日只是把自己当族人,并不是当伴侣,这点自知之明,她还是知道的。
“哎,高兴居然多过伤心!”
阿喜来到塔河边,大家已经开始在宰杀兔子了,还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
萧瑟想动手宰杀兔子,族人却没让她动手,她只好在旁边指挥着:“兔子毛要剐下来,那个毛皮可以留到冬天做衣服穿。”
这里的兔子比现代兔子要大一两倍,虽然一张兔子不能做件衣服,但拼接起来后,也是一件好衣服。
族人把兔子皮小心剐下来,阿树带着其他族人,把兔皮上的脂肪去掉,为硝兔子皮做准备。
部落族人多起来了,这些毛皮留一点是一点,别等到风雪天来了后,部落里什么都没有,那可不好。
一只远古兔蹦跳着想要逃跑,萧瑟一把抓着它的皮毛,把它给抓了回来,伸手去揪它的尾巴:“还想跑?”
没有想到一拽,短球尾巴突然变长了。
萧瑟看着手中尾巴,惊愕极了:“这么长!”
她手中兔子尾巴至少有15厘米左右,比她看到的兔子尾巴可是长了许多。
萧瑟惊愕的放掉兔子尾巴,兔子尾巴又卷了回去,缩成一个球球。
“原来兔子的尾巴这么长!”萧瑟又揪着兔子尾巴,把一个球形尾巴,扯成一个长条尾巴。
都说兔子的尾巴短,耳朵长,哪想到,兔子不但耳朵长,尾巴也长,只不过缩成了一个球。
阿茶看到萧瑟玩兔子的尾巴,好奇的问她:“你干嘛呢?”
萧瑟扯着兔子尾巴往外拉,令它变长了,欢喜道:“你看,它的尾巴很长。”
阿茶一脸不解的望着她:“对啊,它的尾巴本来就很长,只是缩回去了,我们大家都知道。”
萧瑟惊愕道:“所以,只有我一个人不知道兔子的尾巴很长?”
阿茶也很惊讶阿瑟的这话题,耸耸肩:“那我就不知道了。”
萧瑟朝其他人望去,族人们都微微一笑,那眼神好像是在说,对,就只有你一个人不知道兔子的尾巴长。
哎,真的是呵呵了。
误导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