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风的铁箭还剩下三支,这三支箭他没有用,此时他用的是大黑刀。
他想着能杀一个是一个,专往对方的头发上削去,看看他们头发上的小飞鸟到底是什么。
还别说,还真让他发现,不只是娃崽的头发里有小飞鸟,成年人头发里也有小飞鸟。
只是成年人头上的小飞鸟,比娃崽头发上的小飞鸟要小一半,虽然有翅膀,但不会飞,只张着翅膀扑闪着。
许多不会飞的小飞鸟,扑闪着自头发上掉下来,掉在地上,被混乱的族人们给踩死。
夜风眼角抽抽,是鸟却不会飞,还被他们自己人给踩死,真的是冤的很。
阿残看着被踩死的小飞鸟,怒吼:“给我杀了他!”
这个时候,还管什么暴厉祭祀说的,要留对方一命的话。
他都要把他们部落的好东西给弄死了,他还留对方一命。
族人们拿着长矛与夜风干在一起。
背着弓箭,腰挎大黑刀,手拿长矛的夜风,如战神般,枪手出龙,枪枪都能带走一个族人。
长矛被夜风舞成了红缨枪,每一枪都在对方眼花缭乱时,带着阿残一个族人。
阿残看着被族人们围困在一起,却每每都能脱困挣出来的夜风,气的哇哇大骂。
可骂的时候,他对夜风把长矛舞的这么好看,又很羡慕,恨不得现在就把夜风的皮剐下来,自己套上。
再把夜风的双手砍下来吃掉,然后他就拥有了夜风这套厉害的枪法。
他们部落奉行的是,想要勇士的哪个能力,那就吃掉勇士那个厉害的部位,你就能继承勇士的能力。
阿残贪婪的看着夜风的双手,不一会儿,又觉得夜风那双转来转去的双腿,也很好看,又想把夜风的双脚也吃掉。
看着看着,又觉得夜风的背很好看,要不然,他怎么能背那么厉害的武器?
如果他把夜风的背给吃了,那是不是对方背上的武器就会成为他的,然后他就有了那个拉开,咻的飞远的本事?
那就是要把夜风的手和脚还有背都吃掉。
不对,还有他的头发也好看,比自己的头发好看多了,是不是有了夜风那样的头发,自己头发里就能藏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