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物学当中,如果一个人没有喷香水,你还可以闻到他的体香,那么证明你的基因选择了他。
长生从没后悔过,因为他选择了他。
两个偷听的人,听着他们的话语,终于松了一口气。
夜风把萧瑟给扛进了帐篷里:“为着他们的事,惹着我的人生气,委实不该。”
“值得的。”萧瑟抓着他的衣领,在他唇上亲了一下,莞尔笑道,“我没那么矫情。”
夜风享受刚才那一吻,抿唇笑笑,又想压住这笑意,却怎么也做不到,目光只好微微垂下:“矫情的是我,我不愿你不欢喜。等着,找着机会,得狠狠和长生打一架。”
不然,这胸口郁气纠结,苦了自己。
萧瑟又拽着他衣领,亲了一下:“现在呢?”
还郁气纠结吗?
夜风盯着眉眼含情,望着自己的阿瑟,舔了舔唇,喉结滚动:“还有点。”
就这样的小心思,萧瑟哪看不出来,她狡黠一笑,亲在夜风喉结上。
夜风瞳孔骤然放大,喉结迅速上下滚动,盯着萧瑟时,眼里的浓情好似要灼伤她,声音微哑:“我喜欢你这样,让我知道你是最喜欢我的,眼里心里都只有我。”
本是撩人的萧瑟,倒是被他说的几分脸红:“老夫老妻了,还说这些的话,心情好点没有
?”
“还要。”夜风再次俯身,鼻尖贴着鼻尖,唇似贴非贴。
明明只要再往前一公分,就可得到他想要的,可他就是止步不前,撩人致极。
萧瑟轻笑,笑的如阳光下的含苞待发的花骨朵,又笑的天地只有她和夜风:“如你所愿。”
她爱上夜风后,她很主动,也从来不会委屈自己。
夜风就喜欢她这份主动,这种感觉让他觉得阿瑟把自己捧在手心里,舍不得落一粒灰,含在嘴里又怕化了的宠溺和需要。
他喜欢阿瑟的妩媚,喜欢她的调皮,还喜欢她的羞涩。
萧瑟曾和端端看过的片子里的动作,她全部尽数用在了夜风身上。
玩的是有点花,但两人感情更粘,更深。
夜风正是烟花绚丽的年纪,他不炸一炸,都对不起他这魁梧的身材。
什么七郎,八郎,那都是小儿科。
萧瑟醒过来时,板车正在移动,毛牛踩在雪地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