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收拍拍大牛的肩膀,大笑道:“也幸好你没躲到后面想着偷袭,不然你的骨头都长草了。”
大牛嘿笑两声:“说的也是,那时是真不知天高地厚。不过,我现在听话的很,我喜欢现在的生活。”
有吃有喝,有妻有儿,生活稳定,每天工作,安排这个,安排那个,开开会议,发布任务,真的挺好。
这种生活就是他以前想过的,现在过上了,他当然是要好好守护。
他可不想再拿着长矛,天亮睁眼就去打猎,天将黑回部落吃烤肉,还吃不饱。
晚上睡觉还要担心野兽跑来觅食,从他们人群中拖走一个。
天天提心吊胆的日子真的很难过。
但自从加入青龙部落后,这些问题都不是问题。
每一个人都能保护自己,每个夜里都有族人巡逻。
吃能吃好,睡能睡好,试问哪个部落有这么好。
打死他都不会走。
众人见大牛如此模样,都笑,笑的同时也在心中更加坚定,他们喜欢现在的这种生活,他们绝对不会背叛部落,回到以前的苦日子。
而且,不管是夜风还是长生丰收,你能杀掉三人中的哪一个?
就算杀了掉,也会被另外两人杀掉,何必自找死路。
无关紧要的两句
玩笑话说完后,夜风接着说正事:“咱们来了好几天,都不知道这个叫阿淤的人,但部落里却发生过两次不听话的暴发事件。”
“我怀疑就是他在鼓动雄性们。”
“这种躲在后面的人最是可怕,不除掉他,咱们去了河边部落,这人说不定又出什么坏点子。”
“所以,丰收,你去把阿苔喊来。”
丰收立即喊人。
萧瑟明白夜风为什么挑选阿苔,而不是阿圭。
一是,阿圭年纪大了,一直在部落里,许多事他未必有在野外打猎的阿苔清楚。
二是,自己救过阿苔的命,自己这个巫女的份量在他心中比较重,至少现在对自己心生感激的阿苔,不会说话骗自己。
三是,经过这两天对阿苔的观察,他这人聪明又知道分界线,也懂权衡利弊,是个有分寸的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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