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在外人看来本就有仇。
一旦伯森死了,他自己就算藏的再好,那么自己也将被里里外外的调查个遍,暴露的风险极大!
所以从一开始,老唐纳就不打算藏着掖着,他很高调的打造了一把剁骨刀!
高调到卖早餐的都知道,同时让警长也知道这一点!
为什么这样做?
因为老唐纳有办法将剁骨刀给别人!
他能让所有人都以为另一人是凶手!
与其制造他自己的不在场证明等等,不如让别人嫌疑加重!
那么那个选中的背锅侠,就至少满足三个条件。
1、没有不在场证明。
2、无法直述自己在不在场期间做的事。
3、与凶器有所接触!
案件梳理下来,应该是老唐纳迷晕贝莎或用金钱与贝莎沟通配合,引来科里!
再然后自导自演,隐藏身份,叫被捏住把柄的科里从自己这个只会打铁的‘无辜之人’手中取走剁骨刀!
等到‘凶器’被拿走。
老唐纳也就可以从房子里面,拿出那一早准备好的真凶器!
杀人之后,将人分尸的剁骨刀洗洗干净,就能够随着新的一批剁骨刀,一起给菜市场进货过去!
所有人都只会以为科里拿走的那把刀才是凶器,以为当时不在场的他才是凶手!
而不知道,真的凶器已经被老唐纳送到菜市场。
也没想到,嫌疑最大,却最能找到理由证明自己不是凶手的老唐纳,才是真凶!
这一刻,莫德想的格外的多,假设的想法也十分大胆。
不过破案的方式中,避不开的就是假设。
而恰恰是这种大胆的想法,最后却都逻辑自洽,这才是最恐怖的一点!
至于说为什么老唐纳身为铁匠为怎么不将凶器熔炼,是因为菜市场的这批剁骨刀的单子是现成的!
他本身已经将菜市场的这些刀打造好了。
如果融毁一把,为了给菜市场补全,势必要重新打造。
打铁的声音可不是木头屋子能够掩盖的,额外给科里打造一把是希望别人看见,偷摸再打造一把补充
被融毁的凶器,那就太冒险了。
况且送去菜市场,本身就是一种极好的掩盖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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