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不怕这街头混混呢!
甚至,还莫名的感觉有些刺激。
至于叶诗情嘛,那就更不怕了。
在她的心目中,林宇哥哥几乎是无敌的存在。
只要有他在,一切都不是事儿。
茶餐厅的老板,见劝说不动林宇,也就怅然叹息了一句。
“哎,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
就在林宇和叶诗情,郑欣然他们大快朵颐之际,外面就停了好几辆面包车。
旋即,就见十好几口子,犹如滚滚潮水一样,涌进了茶餐厅。
为首之人,刺了个大花臂,脖子上还有一条青龙纹身。
在他的脸上,还有一道刀疤,显得格外狰狞。
他刚走进茶餐厅,就抡起棒球棍,猛地砸在了餐桌上,厉声喝道:
“刚才是哪个不开眼的家伙,打了我弟弟,给我站起来!”
马尾男子指着林宇,说道:“大哥,就是他打的我!”
这麻风顺着马尾男子手指的方向看去,上下打量了林宇一眼。
见其不过二十岁的样子,高高瘦瘦,白白净净,一看就是个学生。
当他的目光,看到郑欣然和叶诗情时,顿时就又惊为天人,本能性的吞咽起了口水。
“小子,就是你打了我弟弟?”
林宇随手将一块点心,放入嘴里,不紧不慢地咀嚼起来。
待咀嚼的差不多了,又喝了一口粥,这才随口应道:
“不错,就是我打的!”
这麻风看到林宇竟然主动承认了,整个人都不禁有些懵逼。
在他以往的经验里,不都是满脸的惊恐害怕,说这是误会之类的云云。
而像林宇这样,完全不把他给放在眼里的,却还着实是第一次见。
“小子,你为什么要打我兄弟?”
林宇像是看白痴一样,看着面前的麻风,冷冷的说道:
“还能为什么,因为他该打呗!”
一向都是属螃蟹,横行霸道,嚣张跋扈的麻风,看到林宇竟然比他还要嚣张,就不禁有些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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