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宇都宫冷笑地看着一幕。提交再多材料也是没用过的。证明两部古籍点校存在相似,说得倒是轻巧,但问题在于要如何证明?
毫无疑问,大部分相似的注定是标点符号。
因此,等等举证的重大争论点,必然在于判断相似的范围,需不需要包括标点符号。
这绝对是一场必赢之局,宇都宫想道。
非常简单的道理——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对象,必须是包含有独创性的内容。然而,标点符号本身仅仅只是承担断句的功能,根本缺乏任何所谓的独创性在里面,不可能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
对面的年轻人,从一开始就输了。
他们绝对不可能获得法庭的支持。
如果,真的连标点符号都可以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那干脆把这世界上过去所有的知识产权法的教科书和法学著作,一把火烧掉算了。
这种无比荒唐的事情,可能发生吗?
要是真的发生了,那就是太阳从西边升起,苹果不再落往地面,而是飞向天空。
这位名教授过去对知识产权法的所有研究经验,都在告诉他,原告的主张绝对不可能成立。
旁听席上的观者,听到法官说到等等接下来举证的事项是关于实质性相似的部分,不由得也跟着紧张了起来。无论是同情下川的学生代表,还是大学的管理层,无比全神贯注地看着场内。对于普通人而言,证明抄袭成立的与否,就是在于看是不是有“一样”的地方。但是,这个案件的特殊之处,恰恰在于那些“一样”的地方是标点符号。
到底,接下来双方的律师会如何争论这个问题。
而法官又会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空气的氛围变得愈来愈紧张和凝重。这是真正的大战要爆发前所独有的那股压抑气息,此时的心情正犹如战役开始前的士兵拿着枪支,站在战壕之内。他们清楚地知道,下一秒,或者下一分钟,就会有漫天的集群炮火朝他们炸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