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遵照电话号码簿案的裁判观点,遣唐记的点校稿也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宇都宫没有想到北原竟然能如此之快的做出反应。如果不是眼前站着的人确确实实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小毛孩,宇都宫恍然间还会认为,站在对面的是一个久经知识产权诉讼的老手律师。
“下川在本案之中,通过点校活动,令汉文典籍能够更进一步被读者所阅读和理解,已经符合独创性的要求!”
“请合议庭注意!”宇都宫立刻反驳道,“原告代理人方才又在曲解电话号码簿案的裁判观点。”
宇都宫随即拿起了被告席上的一本遣唐记,一页页地翻动起来,“请各位注意看到。遣唐记经过点校之后,仍然是汉文原典。其中的汉文句式构造,与现代东洋文字的语法仍然存在根本不同。也就是说,即使是普通人也难以阅读遣唐记的点校版本。”
宇都宫展示着遣唐记内的一页页文字。
上面全是密密麻麻的汉文书写。
对于没有接受过汉文学习,且进一步学习到一定程度的人,的确无从直接下手阅读遣唐记。
“遣唐记仍然是小范围的点校作。只有极其专业的文史学者,才能够对其进一步”宇都宫补充道,“因此,下川所谓的点校,并未达到能使读者更进一步利用的程度!”
宇都宫的话音刚落下,便见得那位年轻的原告男律师迅速还击,“裁判长。被告代理人方才不恰当地限缩‘读者’的范围,认为只有使一般读者也能有效利用的事实汇编才具有可版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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