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上客损原告的程序权利!”
朝仓彦的论述作完。
一番反击作出。
在场的众人再度认识到,这位顶级权威的名号绝非虚传。
大学的文件的确没有载明具体的规范。
可是,如果相关的规范只有一条。
那么,即使不告知是具体的哪几条,也可以通过文件的名称找到对应的规范。
虽然没有载明的规范,但并不会在实质上阻碍原告对法律依据的查找。
真的是一个无人能想到的还击角度。
然而,就在众人刚惊叹于朝仓彦的反攻时,北原却朝前迈出一步,在法庭上走了起来,只听得他冷笑道:“裁判长。方才被告代理人这番论述,实质上是在用因果关系来混淆了一个行为的合法性。”
“什么意思呢?”
北原的声音继续道:“假设在一个刑场之中,犯人即将在电椅上被处以电刑。然而,被害人的家属因为情绪激动,抢先按下了电椅上的启动按钮。犯人随即因为电击身亡。那么在这个桉例里,试问被害人的家属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毫无疑问,无论被害人的家属是否按下那个电椅的启动按钮,犯人都将因为接下来的电刑而身亡。从因果关系的角度上看,被害人家属启动电椅的动作,并不会改变犯人接下来身亡的结果。”
“然而,因果关系不能等于一个行为的合法性。”
“被害人家属私自启动电椅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回到这个桉件本身来看,方才被告代理人主张无论是否载明有关的法律依据,都不会影响原告查询具体的规范,因为相关的规范只有一条。但是,这一点与判明被告的行为合法性无关。没有载明具体的规范,就是属于违法。至于是否在实质上影响原告查阅具体规范的结果,并非判断行为合法性的核心因素!!”
如同雄鹰振翅,苍天鹰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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