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腿狂奔,叶青寻找的是合适的战场,这一次,他是真的起了杀心,老虎不发威,你当我煨灶猫,真以为我在缅北被尊为血修罗是吹牛逼吹出来的吗?
他在前面跑,并没看到后面追的人手持五连发猎枪,因为他发现,前方的长街空无一人,显然已经被人清场了,这是敌人选择的战场。
但看到敌人预设的战场之后,他反而放下心来。
他最怕的不是拼死血战,而是被狙杀,巴雷特的威力,不是一件防弹衣可以防御的,就算一层钢板,也能射穿一个洞。
显然,潜藏的敌人选择的战场,不是为了狙杀,而是猎杀。
所谓的猎杀,就是将他淹没在人海战术之下。
不管是他杀人还是人杀他,都是为了合理合法的干掉他。
不将沐家牵扯进去。
人杀他,是为了求财,他杀人,却需要承担法律惩罚。
后面狂追的人,虽然有几把五连发猎枪,但是,这种枪完整状态,有效射距只有五十米,因为锯断了枪管,射距更短,但威力却更大。
一群人乱糟糟的跑,散射的钢珠容易伤到自己人。
因此,几个枪手瞄准了几次之后,就无奈的放弃了。但这样一样,手持猎刀的汉子,却超越了几位枪手,反而更让他们找不到射击的机会。
叶青又向前跑了一百多米,前方出现了一个十字巷道,左右各有一条小巷跟主街道对接,与此同时,他也听到了纷杂的脚步声。
果然,在向前跑了十几米,左右巷道中各自冲出了几十个手持猎刀的汉子,领头的四个汉子,手中也是锯断了枪管的五连发。
这特么丧心病狂,这些人居然敢用这种东西。
五连发属于猎枪,也是边城最容易拿到的东西,几乎所有的少数民族猎人,都有一把。
但显然,这群人手中的五连发,不是为了打猎,而是打人。
十几米距离之内,五连发打出的钢珠弹,是开枪一大片........就算打不死你,也能打得你全身血窟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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