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魄很强,强到能闲庭散步般把墨檀打到找不着北。
这是一句废话,也不是一句废话。
之所以说这是废话,是因为墨檀本来也找不着北……这当然是开玩笑的。
真正的原因,是寄宿在晓中的这些个人本来就强得离谱,用扇魄的话说,他这个扑街时只有半步传说水准的人可谓是天资愚钝、朽木难雕,基本上就是个妥妥的废物。
而我们都知道,半步传说绝不能算是废物,横向比较的话,在无罪之界中,能卡在这个阶段的人已经算是凤毛麟角了,而且还是毛中毛、角中角。
所以能让扇魄说出这种话的唯一原因,除了他所谓‘谦虚的坏习惯’之外,就只有其他‘合租者’太强这一点了,换句话说就是人均传说,而且恐怕还不是一般二般的传说,而是传说中的佼佼者。
综上所述,有关于枪魄怎样怎样强的言论基本就可以被视为废话了。
而让那句话没有完全废掉的原因也很简单,那就是所谓枪魄能‘闲庭散步般把墨檀打的找不着北’,因为就算抛开北的事儿不说,就算枪魄没办法发挥出完全的力量,也应该是能轻轻松松把墨檀打死,而当下这种虽然一直在压着他打,但主要是因为技术压制的情况就很值得推敲了。
墨檀推敲过了,他甚至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推敲出了结论,然后——接着挨揍。
“剑为君,枪为王!”
竖瞳圆瞪的半龙人倒提长枪,冷笑着缓步向正在挣扎着起身的墨檀迫近,桀骜狂野的怒意不断攀升:“翩翩君子,温润如玉;艺中之王,各器难敌;以剑式御枪搏枪,你小子只怕是连‘死’字怎么写都不知道啊!”
枪魄确实有说这番话的资本,毕竟就在刚刚,他并没有用很快的速度、很强的力量,就轻易破掉墨檀那招几乎无往不利、屡试不爽残月,靠的就是他那手行云流水、招随心动的枪技。
哐——!
“喜欢耍剑是吧?”
枪魄猛地一脚踹在墨檀背后的墙上,左手直接按住后者手中那柄木枪,竟然在顷刻间将其化作一把古朴的三尺长剑,冷笑道:“好啊!你就用自己最强的剑来跟我打过吧!”
墨檀深吸了一口气,看着面前完全没有动手的意思,明显是让自己先出招的枪魄,毫不犹豫地劈手挥出了一记弧月一闪,而且用得是类似于‘拔刀斩’的手法,兼具着快准狠,径直斩向枪魄那距离自己只有半米不到的脖颈,出手既是杀招。
他自己是用过素雪枪的,也很清楚长枪的优势主要就在一个‘长’字上,就像之前与安东尼·达布斯切磋的时候,他就凭借长枪的距离优势占尽了便宜,而此时此刻两人的位置已经拉到了一个对于长兵器来说颇为尴尬的距离,理论上枪魄手中那柄长度超过两米的枪根本得不到施展空间。
然而,这只是墨檀自己认为的‘理论’而已。
呯!!
“小子~”
枪魄冷笑了一声,随即以肉眼难辨的速度稍微调整了一下握枪的姿势,竟然直接用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