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律师都曾经戏言,刑法第三百零六条就是所有律师乃至于辩护人头顶高悬着的一把利刃。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我们通俗所说的律师伪证罪。
为什么说他是高悬的利刃,因为这个罪是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
也就是说,你只要做了这事,不管你有没有影响到检察院或者是法院的工作,理论上都可以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所以有些法学生上课时候就听刑法老师讲过,我们的刑辩律师,不是去监狱,就是在去监狱的路上。
也因此刑辩律师现如今有点像是应声虫,公检法怎么做他就怎么说,也是有一些原因的。
又是一周过去了。
腾达律师事务所,张伟依旧在伏案工作,如果说之前还仅仅是模拟的话,那么现在,他已经可以认定,那个叫吕志章的,真的就是一个棒槌。
这次他有很大的把握把对方送进去!
他早已经是老唐的粉丝,平生最敬佩的就是老唐可以随心所欲地把各种人送进去,包括对方当事人,对方律师,甚至是上面那個敲锤的……
所以他现在做什么事都会模仿老唐。
现在老唐依旧在治疗中,马上就要过年了,张伟认为可以把这事当做是一份新年礼物送给唐主任!
忙活了好一会儿,张伟停下手中的工作,开始审视自己的逻辑有没有问题。
自从做了刑辩律师后,张伟对于律师可能的犯罪都进行了仔细研究。
非但如此,老唐的每次所里讲课他都会仔细去听,尤其是关于实务方面的刑事逻辑。
他也因此明白了为什么当初自己明明很用心,但是莫名其妙的当事人就进去了……
归根结底其实还是因为他之前作为民法律师,完全不懂刑事那一套规则。
这和法考没有半毛钱关系,法考的刑事和实务中的刑事,那是完全两个概念。
虽然法学老师说刑辩律师日常进监狱,但其实张伟之前还专门做过统计工作,民商法方面的律师入狱的更多。
仔细分析原因后张伟认为,这些律师其实和他一样,对于刑事逻辑其实根本不懂,非但如此,他们的法律素养他们太过于自信,所以最后就进去了。
民商法领域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讲究的是意思自治,说直接点就是,法无明文禁止即允许。
也因此,很多这方面的律师,特别是自认为走在前沿的民事律师,特别热衷于合同的“设计”,模式的“创新”。
为什么,因为这可以开辟新赛道,新赛道就意味着钱。
可他们不知道,他们的这些做法可能就会和刑事扯上关系,而一旦进入了刑事领域,那是另一种不同的逻辑。
刑事领域特别讲究穿透原则,这也是老唐日常的思维方式,你这个合同我不看你设计的多复杂,也不看你是不是创造了新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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