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立中这边挂了电话,正如唐方镜想的那样,作为一个职业的“看门狗”,他确实是懂法的。
至少在公司法这一块,他比很多律师还要专业!
只不过因为一直没有过法考,所以没办法当律师。
至于说他为什么每次都要冒充公司员工而不是律师……那很简单,因为公司员工这个,只要弄个劳动合同,和老板说好就行。
一般来说不会有人来追究。
但是如果你冒充律师,至少你得有两個假证吧,不然分分钟露馅。
田立本自认为还是很谨慎的,假证那个很容易查,劳动合同只要两边都不说,那就没有任何问题。
他这边继续和现场的人扯皮,而在另一边,中院的张法官看着被挂掉的电话,脸上满是难以置信。
他甚至都没说让对方来是干什么的就被挂断了。
好家伙,真的是好家伙,张法官在中院这么多年,也还没见过这么牛逼的人。
确实他上午说过对方不能再作为代理人来参与诉讼,但没想到,法院的通知人家直接以这个原因为由不来了!
这么玩是吧,行,张法官随即汇报领导。
其实田立本理解的也没问题,他不是诉讼参与人,也没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那几种妨碍司法的行为。
但是《最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里却有兜底性的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有过规定: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处理。
其中这一条的第三款便是:其他扰乱法庭秩序,妨害审判活动进行的。
但是很显然,田立本并不知道这个,他只是想当然的认为,自己现在和案子没有半毛线关系,那就算不去又能如何。
反正这案子就算天王老子来了也是败诉,罗总其实连律师都没必要请,直接让法院缺席判决就行。
最后还是执行不了,结果都一样。
然而他不知道,本来法院这边的想法是,先把人叫过来,好好了解了解情况,然后再根据情况来具体决定怎么处罚。
而且根据态度的好坏,处罚也是要分情况的,可能态度好,原本罚款十万就变五万了呢。
结果对方居然这么硬气,那好,你觉得我管不了你,那我今天还就真的管你了!
只不过处罚需要证据,法院需要把这些东西都查一查才能进行处罚。
在这样轻松愉快的氛围中,三天的时间一晃而过。
在这三天里,罗永已经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