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第二号战斗力的老狼,选择的武器方向和菲利尔有着极大的差别。
他拿下的第一把武器,那就是一根如同钢管一样厚重结实的大口径泵动霰弹枪。
这玩意在近距离的战斗中,一枪足以打破铁皮房门,打人的话,打在什么地方,就是一个巨大的血窟窿,威力极其凶悍。
并且,这玩意本身就是一根很强力趁手的近战兵器,厚重的枪身抡起来,堪比一根大号的实心棒球棍了。
除此之外,老狼再度发挥了他那彪悍的战斗作风,另外选了两把沙漠之鹰,一左一右别在腰间,剩下的装备和菲利尔几乎一致。
“真是个狼人啊。”
拉菲特看着老狼熟练地把玩着沙漠之鹰,向陈锋低声道:“这家伙都不怕手腕被震断吗?”
“你就别管他们了。”
陈锋摇了摇头,人家既然能选两把大口径手枪,那肯定就是能驾驭得住,不然的话干嘛要逞强呢?
而亮子在反复的挑选了半天之后,看中了一杆轻型狙击枪,这玩意的有效射程可以达到一千米以上,胜在轻便。
“你玩狙?”
陈锋不禁笑道:“这东西可不是一般人能用的,能行吗?”
“咋不行?”
亮子得意道:“锋哥,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哥们之前在部队当兵的时候,那是全营的标兵,打靶就没输过别人。”
论资历,亮子虽然远不及陈国富那样的厉害,但他的的确确也是一个老兵。
退役十年多,再次摸到货真价实的真家伙,亮子心里的激动也是难以言喻的。
这玩意也就是在国外才能上手了,在华夏,枪械可是严令禁止的东西。
“好,那我也看看吧。”
陈锋并没有给自己再添什么武器,有那把袖珍手枪已经足够了。
他选的,是一整套的无线电通讯设备,而且是便携耳麦式的,防水防尘,能连续运行超过十天以上的时间。
将这套无线电分给众人之后,陈锋也走了出来,剩下的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