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啊,味道还不错,挺正宗的。”方杰神色自若,拿起筷子夹了一筷鸭血吃起来,鸭血口感细腻,毫无腥味。
文思语也不是什么腼腆的小女生,很快就恢复了情绪,两人一边吃一边继续聊着。
“你怎么也吃辣了,我记得之前跟你吃饭,你吃一点就辣得受不了了。”方杰笑道。
“总要习惯嘛,这段时间吃得比较多,所以感觉还好。”文思语撩着头发,小口小口的吃着。
没一会儿,服务员过来,方杰他们点的菜陆续上齐,还送来一桶饭放在旁边。
方杰盛了一碗,这些都是下饭菜,配着饭才够味。
“怎么,你这是要嫁到我们川渝去,这是提前适应那边的伙食吗?”方杰笑着调侃了一句,顺便帮文思语盛了一碗饭。
女孩子吃饭向来秀气,他刚舀一勺,文思语就连忙喊够了。
“有这个想法。”文思语接过碗,美目流转,看向方杰,“那你给我推荐一个呗?”
“我能毛遂自荐吗?”
“当然可以。”
在对话中,文思语也是一点都不落下风,面对方杰的调侃打趣,她也一一应对。
一小碗饭吃完后,她就杵着脑袋,在一旁看着方杰吃。
点了一桌菜,也不能浪费,方杰吃得也算卖力。
各种高档餐厅去多了,这种小馆子的家乡味道确实令人胃口大开。
并非高档餐厅味道不佳,只是它们更注重保留食材本味,不会像小餐厅这般重油烟重口味,让人总觉得味道淡了些。
“那么思语同学,下午能请你去逛街吗?”
“我要上班~”
“没事,下午你要跟老板去外面视察工作,这是出差。”
“那好吧~”
感觉气氛过于暧昧,方杰又感觉泼了一盆冷水,“我只是毛遂自荐,但可没成你男朋友,你的眼神还是收敛一点吧,都要拉丝了。”
脚踝一阵剧痛,文思语又气又恼,若不是在公共场合,恐怕就要动手了。
最近这是怎么回事,一个个的都这么暴躁,难不成大姨妈统一来了?
“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