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遗嘱,萧重炀名下所有公司由寒露继承。个人储蓄、房产、文玩收藏、车辆、游艇、私人飞机以及三家美术馆由萧骏继承。
遗嘱最后,萧重炀写了这么分配的原因:
“……寒露和萧骏都是淡泊名利之人,想来不会因为我的分配感到不满,但还是需要解释一下。
“这份遗产分配,是考虑了寒露和萧骏性格不同,擅长之事也不同,最终做出的决定。
“寒露擅长管理,又具有商业头脑,不管是性格还是能力,在我心里,寒露都是胜过许多男儿的,我能有这么一个女儿,一直感到很自豪,因此把我奋斗了一辈子的集团交到寒露手里,我是放心的。
“寒露接手公司后,可以摈弃我之前的思路,就按照你自己的想法去做事吧,以后不会有人再来干涉你。”
律师读到这的时候,顾长海看到寒露的眼圈已经泛红。
能听到这样的话,想来寒露心里应该好受些了。
律师继续读下去:“至于阿骏,你不喜欢从商,甚至购物欲都很低,那就把已经置办好的东西,还有我的个人储蓄都留给你,只有三家美术馆是需要你用心经营的,想来应该是你喜欢做的事情,如果有需要帮助的,可以去请教凌风,他的私人美术馆做的很出色。
“在遗嘱后面,我附了一份文件,请方律师帮我转交给楚凌风。里面是我收集到的凌风叔伯的罪证,有他们经济犯罪的证据,也有他们当年谋害凌风父母的罪证,如何使用,就由凌风自己决定吧……”
……
一个月后。
苏玖瑶和顾寒夜一起,陪着寒夜的父亲去了山里。
他们来看望顾寒夜的外婆,顺便给寒夜的母亲扫墓。
其实早就说来,但这期间发生了太多事情,就耽搁到了现在。
此时苏玖瑶坐在车后排,靠在顾寒夜的肩膀,回想着这段时间发生的一切。
其实特别值得一提的,有两件。
第一件是关于楚家的。
少爷拿到了他叔伯的罪证后,一天没耽搁,直接走法律程序。
当年谋害少爷父母一事,大伯是主谋,叔叔是帮凶,两人都是重罪。
再加上二人合谋经济犯罪,证据确凿,数罪并罚,两人不止面临巨额罚款,等待他们的,只有漫长的牢狱生活。
大伯听到风声后,畏罪潜逃,过了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