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老板都不行了。
林曼卿聪慧,她绝不会为了一个镯子和莫须有的马屁,就给自己的夫君惹上麻烦。她只是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
侯七贵如果聪明,将来大可以把镯子送给李沐尘,再由李沐尘送给林曼卿,这就合情合理,也合缘了。
见侯七贵有些尴尬,林曼卿笑着岔开了话题,问道:“侯老板认不认识四爷?”
“四爷?”侯七贵愣了一下,“夫人说的是王家四爷?”
“嗯,好像叫王百顺。”林曼卿说。
“当然认识!”侯七贵说,“王四爷,白五爷,那都是京城顽主圈子的顶尖人物,潘家园做生意的,只要不是新手,那谁不认识?”
“听说这人也是看上的东西,不买到手不罢休的?”
“说是这么说,不过这位爷比荣广杰的女人要好,至少王四爷不会让人吃亏。他看上的东西,一般都会高价收。”
“那如果卖家再高的价都不卖呢?就像你这镯子一样。”
侯七贵一愣,忽然明白过来,惊道:“夫人,您不会是……碰上四爷了吧?”
林曼卿也没隐瞒,举起手来,说:“刚才在外边碰到的,他想买我手上的戒指,开的价钱倒是不低,但这是沐尘送我的订婚戒,你说我能卖吗?”
“当然不能卖!”侯七贵断然道。
林曼卿笑了笑,说:“可他留下话了,不卖给他,我就走不出潘家园。”
“这……”侯七贵皱起了眉头,“夫人,这事怕是有点难办。我知道李公子一身本事,什么都不怕,但李公子的目标是要复兴李家。一个大家族,尤其是当年李家那样的顶级门阀,不是靠武力就能立起来的。李公子初来乍到,除了立威,还要立德,要培养势力,结交人脉。秦爷再厉害,也只是江湖中人,如今的江湖早已不比当年,一盘散沙。但王百顺可不一样,他是王家的人。王家是京城四大家之一,论财力和势力的话,那三家都比不上。”
侯七贵顿了顿,似乎在组织自己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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