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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四章 晋升子爵

    次日大早亚特就从羊毛厚毯中爬了出来,洗漱一番细心刮去满面的胡须后穿上专门为觐见准备的那套做功裁剪还算精致的棉质织丝长袍,系上一条镶嵌了珠宝的牛皮腰带,脚上踏着一双鹿皮长靴,这身打扮已经是一个普通农户一年半的支度。

    当然亚特也不缺更奢华的衣服,但出征在外他没必要携带那些花里胡哨的衣服,此刻贝桑松城里也没有裁缝铺有成衣供他挑选,就这样吧,已经不错了。

    可当临近中午宫廷来传令觐见的内侍到达旅馆的时候,亚特才发现自己的打扮有多随意。

    同样都是男爵身份,世袭勋爵的凯特兰在服饰礼仪上就此亚特讲究百倍——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金丝织锦腰带、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还有一浅色银圈,银圈饰有6个银球,这是属于男爵勋爵的最高规格的穿戴,再往上就算僭越了。

    这么一套华丽的男爵礼服怕是要顶全套精良长袖锁甲或是十来头耕牛。

    凯特兰一出门,立刻吸引了众人钦羡的目光,但亚特却对这身打扮不感兴趣,在他眼中凯特兰的那身行头还不如自己的好看。

    亚特瘪了一嘴,跨马与凯特兰并排随宫廷内侍一起朝宫廷大殿方向走去。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那位约纳边境守备军团的顾问官班廷爵士还没有资格参加这种觐见,他是鲍尔温伯爵直属的内府骑士,而且他的军功还不至于晋升男爵,尽管亚特已经在东境四城收复战中加上了他的名字。等后面自会有鲍尔温代表宫廷予以奖赏。

    这里面还有另一个隐含的意思——普通骑士只是不入流的勋爵,他们与严格意义上的贵族尚有一点距离,实际上男爵才是贵族的最后一个等级。除非宫廷召见,否则骑士是没有权利要求觐见的。

    凯特兰就不一样的,作为男爵他已经跻身贵族,加上亚特在报功文册里着重提了他的军功战绩,所以他理所应当的觐见新君......

    到达宫廷大门,亚特等人跳下战马卸下武器,武器和随从必须留在宫门外。

    贝桑松的宫廷还算保存完整,贝尔纳和世子罗贝尔撤出贝桑松的时候没舍得毁坏这座耗费了先祖无数心血和金钱的宫殿,将他完整地留给了弗兰德。

    宫廷的森严戒备和雕梁画柱就不必多言,亚特和凯特兰两人并肩跟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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