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你就因为,当初孟昭英拉着元海去跟你打了一场篮球啊”
白亚楠笑道:“元海人长得好看,身上气味也好闻,跟我身体一对抗,我就有点想抱着他。”
“后来越想越喜欢他,是真喜欢……”
这理由,真是够一见钟情的了。
王竹云笑了笑,也没说什么:她和纪元海也是从一开始当朋友,慢慢相处,依赖于纪元海,到后来发现已经喜欢上纪元海,离不开纪元海,终于跟了他。
要说当初在王老爷子的家里,第一次见面就喜欢上纪元海,越想越喜欢,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情况。
刘香兰倒是没做这种类比,只是心里面不免羡慕白亚楠。
多么无忧无虑的姑娘,才能在这样的年龄,自由自在地喜欢一个人,热烈大胆地去追求——她三十岁的时候,虽然已经跟了纪元海,但已经经历过一次婚姻,带着一个孩子,还被村里面人骂扫把星,还差点被饿死、砸死、暴雨淹死……幸好跟了元海,终于苦尽甘来,还给元海生了个儿子。
跟白亚楠比起来,她的和元海好上的前十五年时间,那简直是泡在黄连罐子里面的,苦到心里没处说。
而白亚楠从一开始就喜欢上元海,到现在终于修成正果,半点前尘没有,干干净净全身心地爱着她男人。
真是叫刘香兰羡慕不已。
又说了一会儿话,白亚楠跟刘香兰、王竹云两人探讨,如果天和公司真的经营她那个主营从津门进口货物的商贸公司,是不是有什么便利和优势
毕竟,天和公司在紫荆花那边也发展的很不错,要是从紫荆花那边进口货物,到河山省的海港直接运输过来,价格说不定比津门那边更便宜。
津门那边,对于一个私人来说,现在已经生意不是太好做了,毕竟靠近京城,有的时候伸一伸脚丫子就到了。
白亚楠的提议,不得不说也算是一条路。
如果天和公司真的抽出一部分精力和人手发展商贸,转销国内一些商品,那么不光是能够将紫荆花的商品运来,甚至可以将岛国、西方的商品也运来,价格方面绝对是占据绝对的优势。
当然了,相比较天和公司本来种植园的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