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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酒楼内的其他人大声道:
“好啊!看不出,你一个小姑娘!还会杀人啊!”
“那好!跟我们去县衙。”
……
李月白没有言语,似乎是默许了他们的说法。
随后一大群人去了玉平衙门前。
玉平的县衙老爷是一位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穿着官袍走起路来像是一个不倒翁一样晃晃悠悠走到了大堂上。他听着酒楼里的那些人言语后,看向李月白直言道:“这么说……你是杀人了?”
李月白觉得,这县令看着油头肥脑不怎么聪明,可实际上很聪明。
若要把刚才发生在李月白身上的事情重复一遍,大概就是她去了酒楼,她“杀了”人。抛开这里面店小二浮夸的演技,但结果就是李月白杀了人。
那么他一个县令动用律法拿人就是没有问题。
可过程呢?
起因是酒楼菜价太高,是黑店的事情,县令却只子不提。
而同样的一件事情,在这位县令的嘴里诠释一番后,那就全成了李月白的过错。就是拿到京城去说,上面人查下来,那大不了就让店小二假死成真死。
反正,酒楼那么多人都看到李月白杀了人。
唯一能替李月白说上几句话的,到时大概也就只有王英了。
只是这会的她却躲在人群里,一脸为难不发一言。似乎她本心上也并不打算害李月白。
大堂之上县令将惊堂木一敲道:“既然杀了人!那就该偿命!”
随后一份文书飞到李月白面前。
意思是要她签字画押。而只要李月白签字画押,就等于承认她是真杀了人。京城来了人也不是那么容易翻案的。
而那位县令身边的师爷则走道李月白身边装起老好人,对她隐晦道:“姑娘。这事就是闹到京城也未必好翻案啊。现在签了,还能少受些罪。”
他指了指天,意思是京城有人。而他的手指隔空比划出了一个“秦”字。而一般外地百姓还真不知秦家倒台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