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安说得比较笼统,也很大概!
接下来又把这个想法详细地讲了一遍,方便他们理解!
其实很简单,就是计小雨和林西华做总代理商,由他们负责从厂家那边拿货回来,然后再由想做生意的同学把货拿回去售卖,即小代理!
可不是什么同学都能过来拿,而是要有推荐人,就是大家知根知底。
双方根据自己评估的风险程度来约定一个人能拿多少货,具体多少天后就必需付一部分的货款,如果逾期的话,除了本金,还得付多少钱的利息等,签协议。
而双方都需要一个担保,那就是第三方的创业协会。
这样一来,想做生意的同学就会过来拿货,他们根本据自己的实力拿多少,签多少天时间付款。
如果逾期超过两次的话,停止供货,且有创业协会追讨债务。
这个套路,其实就是后世的网贷模板。
而套用到现在,陈安觉得其实这里有一个优势,那就是这些大学生们大多都很有信用——从热血年代走过来的人扎实肯干不含糊!
也不会出现所有人都过来拿货的情况,他们会根据自己的实力考虑要不要做,所以不会出现货拿了卖不出去的情况!
当然,任何事情都是有风险的。
“万一有人拿了货就是不想付尾款呢?”林西华说道!
“是啊,如果他们不给,我们总不能去抢去逼他们拿钱吧?”计小雨觉得可行性有待商榷。
“别忘了签的协议是有法律效益的,这东西可不能儿戏,做为大学生,相信他们不会为了这几块钱拿自己的前途来开玩笑!”陈安说道!
风险是有,但陈安觉得肯定比做网贷坏账的风险要小,因为这是面对大学生,而不是社会人。
大学生。
这三字其实就是信用保障了。
这个年代的大学生可没有后世那么多的花花肠子!
等某些人发现漏洞并且开始钻的时候,计小雨和林西华可能已经赚得盆满钵满了,这时候完全可以抽身离开。
而且还有一点他没有说,陈安知道这协义其实不会起到太大的作用!
毕竟为一两块钱你也不可能去起诉什么的!
但在起诉之前,这协义就会成为约束他们行为规范的尺子!
接着陈安又说道:“而且有创业协会在,保留着他们的身分证号以及学生证号,他们不敢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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