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死,老方也没杀他。
如果要是细究的话,当时在教廷沿海的地域上,发现的只是林恩身上的饰物,他本人严格来说,是处于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状态。
但对于海陆不相通的客观环境下,这些证据,就已经够用了。
别说是阿尼汗族的族长巴奈特了,就连居心叵测的霍奇,都认为他这个亲侄子已经死了。
现在的林恩,在陆地上,没有任何的存在感,而在海洋中,也早就没有他这号人,已经被彻底销户了。
一个字,惨。
至于老方没杀他的原因,也很简单,当时他虽然通过国际邀请赛获得了空前绝后的巨大声望,但依旧还处于起飞阶段,所以做事情考虑的比较谨慎和长远。
这个林恩,想杀的话,随时都能杀,但如果杀了之后万一还有点啥用的话,想救回来可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了。
这两种选择,自然是前面谨慎保险一些。
不过按当时的情况客观来说的话,能不能跟万里之外的这个汐族间再发生什么交集,那都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其实杀和留,对于老方来说都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
主要还是光头霍奇那个奸人给老方留下的印象,实在是太差了,而且干的事也上不了台面,老方潜意识里想恶心对方一手,所以就把林恩的命给留下来了,并且带回了联邦。
事实证明,这个决策还是有点明智的,至少现在,这个俘虏,如果运用得当的话,还是能榨出点效益的。
“看来你见到我,有点不开心啊。”
老方这句开场白旁人听起来可能觉得很轻松,但落在林恩的耳朵里,那可就不是这么回事了。
恶魔的戏谑,纯纯是恶魔的戏谑!
林恩这几年的日子,可以用暗无天日,顶级折磨来形容。
被俘虏,被封印也就算了,可是每隔半年,眼前这个皮笑肉不笑的陆地人,就会准时准点的来找自己,解开封印,然后让那个绝对恐怖的蓝黑色巨人,将自己刚刚复生的a下战宠,两拳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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