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你。”肖千喜笑盈盈的向秦浩伸出手。
“有多高兴?”
肖千喜被问得一懵。
秦浩这才笑着摆了摆手:“逗你玩儿的,先去报道吧,这大热天在这杵着,人都要烤糊了。”
肖千喜望着秦浩的背影,嘴角不自觉勾起一抹笑意。
秦浩完成一系列报道流程后,来到他所在的宿舍,2001年即便是清北的宿舍也不怎么样,唯一的好处是,一个宿舍只住四个人。
秦浩到的时候,宿舍已经有两个人在里面了,一个身材高大的山东汉子,叫高峰,说话声音中气十足,颇有些梁山好汉的豪迈感,还有一个则是京城本地人,戴个眼镜斯斯文文的,叫沈青。
等秦浩把行李放好,宿舍最后一个室友也到了,是个温州人,叫曹鹤翔,家里是做小商品批发生意的,一进门就开始打量秦浩三人。
高峰提议:“哥几个,咱们将来四年就要同住一个屋檐下,患难与共了,为了庆祝今天咱们相逢的日子,找个地方喝两杯?”
很快,这个提议就获得了众人的一致通过,沈青跟曹鹤翔是喜欢热闹,秦浩则是单纯原主肚子里没油水,难得遇到混吃混喝,可不得好好吃一顿?
至于谁买单这个问题,曹鹤翔觉得应该AA制,但是高峰却一拍胸脯:“今天我买单,谁都不许抢,谁抢我跟谁急,一顿饭而已,还AA,瞧不起谁呢。”
话是这么说,最后找饭馆的时候,高峰还是找了一家大排档,看了菜单之后,这才松了口气。
“来,今天必须得喝酒,咱们现在都是成年人了,谁也管不着。”高峰一看就是出生在平时家教十分严格的家庭,一出来就开始放飞自我。
沈青看着斯斯文文,实际上是三人当中最能喝的一个,把高峰都给喝趴下了,至于曹鹤翔,这小子就喝了一瓶啤酒,就说什么都不喝了。
至于秦浩,始终热衷于干饭,喝酒什么的,也只有点到他名字的时候,才会碰一杯。
最后高峰是被秦浩给扛回去的,这家伙看起来五大三粗的,酒量实在是不咋滴。
就在秦浩一行人路过女生宿舍的时候,发现女生宿舍有一间屋子冒着熊熊火光。
没多久,四个女生就被宿管跟保安扛了下来,听周围看热闹的女生说,她们好像是吃了没完全煮熟的野生菌类中毒了。
“别说,这里面有几个女孩子长得还挺漂亮的,可惜来晚了,要不然弄个英雄救美什么的,说不定大学四年女朋友就有着落了。”曹鹤翔咂着嘴,直呼可惜。
沈青这家伙也是闷骚得不行:“我觉得那个长头发的女孩最好看,就是不知道是哪个系的。”
回到宿舍后,秦浩刚把高峰放到床上,这家伙一下蹦了起来。
“哪个长头发啊?我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