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歌:然后你今天下午有课吗?没有课的话,今天下午陪我一起去面试。】
叶歌是真的把袁过雪当做B站的二把手去培养的,这一次的面试,可以让袁过雪有一些经验。
发完两个消息后,叶歌和舍友们去吃饭,结果吃饭回来后,叶歌都没有收到袁过雪的消息。
奇怪,她怎么还没回我消息,这都四十分钟了?她在干嘛?
与此同时,女生宿舍中,趁着舍友都出去了,袁过雪白皙的手指很是认真的敲着键盘。
【千度搜索:喜欢一个人的征兆。】
袁过雪紧张地点开一个又一个网页。
“喜欢一个人,总是会对他日思夜想。”
袁过雪想了想,自己并没有对叶歌日思夜想啊,只是有时候想叶歌陪自己出来玩而已。
“当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会想要把自己最好的东西给她。”
我没有想把自己最好的东西给叶歌啊。
“如果你碰到了对方的手,对对方心跳加速,你已经是爱上了他。”
我碰过好几次叶歌的手了,也没事啊?
“究竟是多傻的人才会搜索这种问题啊,你喜不喜欢一个人,你自己不知道吗?”
可恶,点踩了!
一个个网页看下来,袁过雪松了一口气,对自己越来越放心了。
自己没有对叶歌日思夜想,也没有想给他最好的东西,碰到他不紧张。
没错!本小姐并没有喜欢叶歌!
袁过雪双手叉腰,得出了结论!
“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
就当袁过雪再次稳固自己道心的时候,电话响了起来。
看着来电显示,袁过雪突然心跳加速,怯怯地接通电话:“喂”
电话那头传来叶歌的声音:“喂你个头,看消息,你怎么了?该不会谈恋爱了,然后忘记工作了吧?”
“你你才恋爱了呢!你全家都恋爱了!”
袁过雪吧唧一声挂掉了电话。
“嘟嘟.嘟.”
叶歌呆呆地看着被挂掉的电话:“???”
她不会真恋爱了吧?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