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急头白脸的切磋了好一会儿,最后不打不相识,两人竟然成为了朋友。
这剧情放在现代,剧本都不敢这么些,因为,这不符合逻辑。
哪儿跟哪儿啊?
他偷你钱,不但不报警,反倒跟对方成了哥们儿,这绝对不科学。
但同样的事情,也要区分时代背景。
首先,陆飞可以肯定对方是高手,而且是极为牛逼的高手,以这人的手法和手段,想要做大买卖轻而易举,根本没必要跟一般扒手下三滥一样,在闹市区作案。
那个年代,串大街的,身上能有多少散碎银两?
根本不值得这样的高手出手。
可这高手竟然当街作案,一定是不得已而为之,这才是真当逻辑。
事实证明,跟陆飞猜测的一样。
这人的确有难言之隐。
他也是初到天都城,本来身上不缺钱,结果到了天都便闹了一场大病,不但把钱花光,身体还没有完全调理好,不然,陆飞还真不一定能制得住他。
以他的身手,想要弄点钱简直不要太简单,但他不想对普通百姓下手,可以他现在的身体状况,劫富济贫又没有把握,所以才选择了陆飞。
为毛选择了陆飞?
首先,他判断陆飞是个雏儿,别看陆飞故意穿了一身百姓的着装,但气质是掩盖不住的,以他推断,陆飞一定是富家子弟。
这年头,富家子弟几乎没一个好东西,所以对陆飞下手也算是劫富济贫了。
这,就是江湖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