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的雄州不热,太阳照着也只是微暖而已。
这里有榷场,往来最多的就是商人。
商人重利轻离别,可谁的心都是肉长的,离家久了之后也会伤感思念。
而此时酒水就是最好的伴侣。
这里离雄州城还有些距离,路边的酒肆自然没法和城里的比,酒里掺水是常事,菜肴粗糙更是寻常。
不过大家出门是为了挣钱,早就习惯了吃苦。
此刻十多个商人在酒肆里喝酒,他们的伙计在外面看守货物,手中正拿着肉馒头在啃。
李义是行商,常年往来于南北。
这种长途行商必须要有伴,否则容易出事。
李义笑的很矜持,他的伙伴陈永坐在对面,骂骂咧咧的道:“玛德,这酒里最少掺了一半的水。那水还缺德,竟然不是井水,而是河水,喝着一股子味道。”
李义看了其他人一眼,低声道:“莫惹麻烦。”
陈永怒道:“怕个屁,敢掺水还不让人说了?”
“谁说这酒里掺水了?”
掌柜就像是有千里耳的神技,嗖的一下从后面出来了。
陈永本想继续喷,可李义看到掌柜手中拎着一把菜刀,就干笑道:“是某这兄弟喝多了,喝多了。”
掌柜斜睨他一眼,说道:“若是不肯吃早走,不过钱一文都不能少。”
陈永闻言大怒,正准备发飙时,外面来了几个男子。
“是辽人!”
辽人一般只会出现在榷场,到了这里就算是违规。不过宋辽和平多年了,违规的人不少,也没人追究。
这几个辽人一看就是商人,他们进来就操着熟练的大宋话说道:“好酒拿来,好肉多要。”
掌柜马上就换了笑脸,说道:“马上来,马上来。”
大宋的商人们都有些忌惮的看看左右,不愿意和辽商坐在一起。
几个辽商寻了地方坐下,却是在李义二人的边上。
随后酒肉送上来,陈永只是嗅了嗅,就低声道:“他们的酒里没掺水。”
“吃吧,吃完进城。”
李义目不斜视的在吃饭,他深知这些辽商惹不得,否则被狂殴一顿也没处告状。
陈永低声骂了一句,然后低头吃饭。
几个辽商狼吞虎咽的吃个半饱,然后缓缓喝着酒,得意洋洋的道:“听闻雄州最近有贼子出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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