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
“万胜!”
欢呼声中,水军开始登岸。
“某以为还得在船上待个十天半月的,谁曾想竟然这般顺利。”
“一战下谅州,再战下天德府,郡公连辽人都不怕,交趾人算个屁!”
士气可用啊!
秦臻随即派出了斥候,然后全军出发。
到了午后,秦臻刚想令全军歇息用饭,斥候就回来了。
“军主,敌军来袭!”
“多少人?”
斥候的身上有血迹,看来是和敌军的斥候厮杀了一番。
“有六千余人。”
秦臻回头,“某有一万余人!”
“哈哈哈哈!”
“出击!”
两军在一个时辰后遭遇了。
“杀!”
没有摆什么阵势,帝王的手再长也伸不到交趾来。
两军没有观察,直接就绞杀在了一起。
常建仁最喜欢的就是这种阵仗,他带着一队悍卒冲杀在最前方,那些交趾人高呼着排骨宋将,蜂拥而来。
斩杀敌将,李日尊会亲自接见你,高官厚禄在等着你,美酒美人在等着你。
为了保命,李日尊给各路援军许诺,就差把皇位丢出来做报酬了。
可他们遇到的却是常建仁。
一路冲杀,当敌将面色大变想跑路时,常建仁已经狞笑着追了上来。
依旧是快刀。
快若闪电!
一刀枭首!
“万胜!”
当看到常建仁提着敌将的人头时,宋军士气大振,高呼着万胜,开始了追击。
“果然是猛将啊!”
秦臻砍杀的手臂都酸了,他不禁叹道:“建仁这般骁勇,某不及也!”
宋军在追杀着,那些交趾人跑的漫山遍野都是。
“三里地!”
秦臻准备见好就收。
“敌军返身杀回来了。”
前方有人在大喊。
秦臻举起望远镜看去。
卧槽!
就在远方,一眼看不到边的援军来了。
尼玛!
这事儿……不对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