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明忐忑不安地去了县纪委。
和他谈话的,有四五个人,不仅有京城来的人,还有省市纪委的人。
他们神情严肃,气场很大,洪明被镇住了。
“洪明,任何公民都有配合调查的义务,坦白交代是你唯一的出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来自京城,主持约谈。
“我不知道要交代什么呀?”洪明还想蒙混过关。
“你认识夏雨吗?”中年男子语气严厉。
“认识,她是我的表妹。”
“某月某日,你是不是将一百万现金送到她的住处?和你同行的是不是县长窦胜利?”
洪明虽然早有预料,夏雨已经将他供了出来,但真的面对现实时,还是很惶恐。
“我没有送钱给她,就是见见她。”洪明狡辩。
中年男子厉声说:“我这是给你机会!你却负隅顽抗!我看你是不进棺材不掉泪!”
中年男子拿出一本《监察法》,在洪明面前晃了晃。
“这是新修订的《监察法》,我带你学习学习。
以前,对于不是公职人员、不是党员的行贿人,我们不能采取‘两规’措施。
但现在,《监察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中年男子将《监察法》递给洪明,并下了最后通牒:“给你三分钟时间!是继续撒谎,还是交代实情?自己选择!”
中年男子拿出手表开始计时。
洪明来之前,心中设计了三套方案。
第一套方案,矢口否认送钱。
第二套方案,如果否认不了,那就承认送钱,但坚持认为窦胜利不值钱。
第三套方案,如果第二套方案失败,那就供出窦胜利,争取立功表现。
看来,第一套方案失败。
在夏雨已经将他供出来的前提下,再矢口否认,那就是顽固不化。纪委的人绝对不会给他好果子吃。
但洪明心中又很矛盾:如果我如实交代,涉嫌行贿,你们要留置我。如果不交代,会怎样?
有句话叫什么来着: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中年男子似乎精通读心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