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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起来就像是那个甲亢黑人网红speed的拉长版,更大的鼻孔,更厚的嘴唇,更凶恶的眼神。
“你说什么?”劳森看起来不是很友好。
于飞保持平和,提高了一点音调:“我和我的朋友可以组一队加入你们吗?”
“福来,算了吧,你当初不就是因为害怕篮球场上的冲撞才选择排球吗?大东尼会杀了你的!”
这是于飞第一次觉得自己成为了故事里的主角。
就是这样,被人看不起,然后还有跳梁小丑出声挑衅。
于飞认识那人,那是自己在排球队的前队友,一个叫唐尼的矮黑人。
不过,于飞今天要证明,这个世界上只能有一个东尼,那就是此时刚刚开启职业生涯不久的东尼大木老师。
除非安东尼·劳森可以做到比大木老师那样纵御数千女却依然忍不住绿了领自己入行的前辈的逆天之事,否则他就不应该叫大东尼。
“是的,我花了几年的时间反省,现在我想清楚了,我要打篮球。”于飞的下一句话把身后的林凯文的小胆都给吓飞了,“如果我打过你,我会考虑加入篮球队。”
劳森的小弟们开始生气了。
“大东尼可不是你这种软蛋可以挑战的!”
“大东尼会把你的筷子腿撞碎!”
“东尼,不用你出手,我来帮你教训他!”
正当林凯文准备拉着于飞开溜的时候,劳森挥了挥手,“你可以随便叫个人加入你的队,然后我们就开始。”
“不过,别怪我没提醒你,篮球可不是排球那种无对抗的娘炮运动。”
于飞让林凯文去选个队友,然后对劳森说:“我可以热热身吗?”
劳森直接将球丢给了于飞。
林凯文没有选择现场的任何一个黑人,他去了体育馆外,而于飞则拿着球自顾自地运了起来。
哪怕他只是在原地秀运球,也让不少人另眼相待。
这绝不是一个没有篮球基础的人可以做到的事。
看着于飞在一个很小的范围里不断地体前、胯下、背后、交叉、变奏,远处的赛尔万忍不住走近了一点。
让赛尔万惊讶的是于飞的协调性,一般的大个子就算基本功良好,做这种动作也会出现卡碟似的违和感。
这种感觉在于飞身上没有出现。
赛尔万不禁回想,上一个这么做的大个子是谁。
凯文·加内特?好像差点。
拉里·约翰逊?太矮了。
魔术师约翰逊?不像。
记忆的边缘地带终于引着主人找到了答案——拉马尔·奥多姆!
赛尔万不会凭借一段运球展示就将于飞和奥多姆相提并论。
毕竟于飞此前没有在学校篮球馆出现过,他怎么可能会突然拥有那么高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