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比2
往后几个回合,基本成了于飞和帕克的组织能力展示。
于飞站在弧顶,并没有多少动作,只是依靠球队战术预判机会,提前出球。
雷·阿伦接球三分;然后,帕克再次突破斯普雷威尔,分球给底角的鲍文,同样回应三分。
5比5
被二年级后卫打成突破口的斯普雷威尔从于飞手上要来球,强突后急停出手,也进——这球仍然算于飞的助攻。
然后,不再试探帕克的斯普雷威尔充分利用了上手时代的便利,利用手部动作阻止帕克起速,终于逼停了来去如风的法国跑车。
邓肯不得不来到高位接应。
梅森随之上前。
面对梅森,邓肯有高度优势,但他一般不会利用身高差在罚球位置干拔。
邓肯选择晃左突右的持球进攻,却在内线遭遇雄鹿的另一名内线的围剿。
没有找到罗宾逊位置的邓肯只能在夹击形成之前出手,他使出了一记油漆区位置的抛投,不中,然后,于飞提前预判篮板位置,将球抓住的瞬间,不给马刺丝毫的缓和时间,篮球如炮弹般被传向前场。
斯普雷威尔快攻得分。
9比5
组织者的高低之别在这里体现得很明显。
帕克是一个正常的控卫,能够利用自身的优势改变对方的防守阵形,从而创造出得分机会。
如果他的个人进攻受限,他就很难组织起有效的进攻。
于飞则拥有组织者的天然嗅觉,拿到球的瞬间,已经提前看清了之后可能发生的事情。
波波维奇真的不敢相信乔丹会把这个人交易了,就因为他不服从管教,至于吗?
另一边,乔治·卡尔看嗨了。
只要于飞不粘球,他的风格简直符合卡尔的一切篮球审美。
强硬、多面性、快速、灵活、聪明。
简直是加里·佩顿和肖恩·坎普的结合。
当于飞像现在这样发挥组织才能的时候,卡尔就像**一样享受。
方才高位面筐打梅森没打成让邓肯决心尝试第二次。
这一回是低位背打,从左侧油漆区位置接球,靠打,转身挑篮,不中。没关系,邓肯原地抓住进攻篮板,再起,这次梅森无法干扰。
“防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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