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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使得普雷斯蒂必须跳出“这个人适不适合球队”来考虑榜眼秀的人选。
迈基吉不行,布拉德利·比尔看起来是完美人选,但普雷斯蒂的目光却落在了另外两人身上。
杜克的大二后卫凯里·欧文和韦伯州立大学的达米安·利拉德。
这两人从位置上来说会和罗伊产生冲突。
但罗伊本质上是个二号位,只是在于飞身边发展成了联盟第一的双能卫。
普雷斯蒂想要打破这样的局面。
他喜欢欧文的才华,也赞赏利拉德的即战力和精神品质。如果说,迈基吉除了没有伟大的天赋之外其他都很伟大,那么利拉德便是拥有伟大的技巧和性格,而欧文则是拥有伟大的技巧。
可是,不同位置的伟大包袱所呈现的效果是不一样的。
普雷斯蒂的心意就像一匹拉不回来的野马奔向了欧文和利拉德。
在可发展的才华与可靠的性格外加强大的即战力面前,普雷斯蒂倒向了前者。
他不知道欧文能否比利拉德更好,但他必须考虑到于飞可能离开的可能性,一旦事情向最坏的一面发展,他们至少还有一个可以持续发展的欧文。
至于罗伊本人的利益就不在普雷斯蒂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因为罗伊是个好人,他喜欢考虑大局,为了荣誉甚至不惜在季后赛冒险复出,还有西雅图之子的名号,他是最不可能离开的超音速球员。
这样的人天生就容易成为牺牲者。
普雷斯蒂做决策时不会考虑罗伊的想法,罗伊自己就会把自己攻略。
于是,决定时刻到来。
斯特恩来到台前,面向观众,宣布了超音速的选择。
“2012年NBA选秀大会,西雅图超音速以首轮第二顺位选择了..凯里·欧文,来自杜克大学!”
绝对是一个出人意料的选择,在这之前,欧文虽然也是前五热门,但因为他是控卫,还是个粘球的控卫,虽然在第二个大学赛季表现出了伟大的技巧,让人相信他是一个潜在的全明星,但他如何跟于飞和罗伊共存?
所有人都被这个结果震惊了。
包括欧文自己。
原本他已经做好落到第四或者第五顺位的准备,因为超音速不会选自己,而骑士队已经有了约翰·沃尔,也不会选他。
他最有可能去的球队是奇才。
然而,超音速就在万众瞩目之下做出了最有节目效果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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