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里的单衣,以及外穿的青衫,针脚肯定不很好,但只要看起来没毛病就行。一穿上这真丝锦袍,王军侯也便成了王老爷。唯一缺憾便是,脚下还是踩着草鞋,不是靴子。
此外,他还弄了一截桃木,削出了一个簪子。先前是以黄巾系着,不过他不很喜欢,所以弄了簪子插头。
此刻他的样子,可是半点儿不像当今的农夫,更没有流民、强盗的样子,虽打扮不伦不类,却像个洒脱不羁的风流少年。毕竟他今年也才十八,张臭嘴怎的叫他小儿,还不是没胡子么。由此可见,人不可貌相确是至理名言,他不过看着面善,没人知道他心多脏?
翌日,卯时左右,差不多就是五点多钟,天色亮起来,王言等黄巾杂兵又是吃了一顿肉糜小米粥,饮马喂食,皆是拉撒一通,收拾妥当之后,上路启程。
现在他们有十五架马车,还有一百二十六匹战马,队伍行进速度取决于马车的速度。这一次再出发,他们便没有再走山沟子,当然也没走大路,只是探一些乡里小路。毕竟现在他们成肥羊了,之前走大路是被裹挟着打仗,现在那就是既被抢了东西,还要被抓去打仗。
但是走小路也不是没有困难,不知道昨天的仗是怎么打的,一路上遇到了零散的溃兵。王言没有下狠手,都是弄死了领头的就完事儿,有愿意跟他走的就跟着,不愿意的也得跟着……是以这一路上很是收拢了一些人马,队伍竟是壮大到了四百余人。
到了下午,落日余晖之际,意外突至,王言等一行黄巾杂兵,被黄巾杂兵围了起来。
这仍是安次境内,前方再有几十里才出得安次,到得雍奴县,即两千年后的天津WQ区一带。他们的队伍沉默的行进,到此山脚丘陵所在,便撞上了一伙千百人的黄巾。
这种情况王言早有预料,因他遣赵御等游骑侦查,寻找今夜的落脚点,已经有一段时间不曾回报,那定然是出了意外,不是死了,就是为敌所擒。否则的话,这帮才吃了两顿饱饭的小黄巾,是绝对服从他命令的。
“王言何在。”对面一虬髯方脸壮汉策马出阵,穿得铁甲胄,脚蹬印有纹饰的战靴。
端详着对面的身形,估摸着与自己仿佛,看起来还要更强壮些,王言笑呵呵的打马上前,不能此人多说,直接拔刀便砍。那人慌忙应对,但可惜,连佩刀都没抽出来,便被一刀枭首。
王言哪里有心思听他多逼逼,眼下敌众我寡,此人断没有投靠之念,想着的,更多的是想吞并他们这些人。那肯定得打一场,肯定也是不能留了这人性命。
毕竟他现在手下就这么多人,也没有地盘,没有施展政治手腕边缘化的机会。而这小子能统领这一千人,定然是有威信的,收了这小子是给自己找麻烦,不如直接杀了简单,既少了麻烦,也能威慑剩下的一千来人。
将喷着血的尸体一刀拍下马去,避免染了昨夜才做的新衣,王言策马向前,径直到了后边的黄巾杂兵阵前,直到了两米距离才停下马。
他喝道:“某家兄弟何在?”
安静了一会儿,几个小头目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还是后边的一个看不到身影的少年声音说道:“回将军话,他四人被绑在后边,已是打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