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滋味。
明知是幻境,却像真的一样,时光倒流,历历在目,他愿意多逗留一阵,哪怕正中奚少微的下怀,在现世耽搁上一时半刻也无妨,那一干大妖小妖的生死,吞天大圣根本就没放在心上。他举步上前,手一伸,指间多了一柄骨刀,小心翼翼将匡无冕的眼皮割开,耷拉下来遮住眼睛,一点小小的恻隐之心,不让他看到自身的惨状,吓破了胆,肉就不中吃了。
室外大风大雪,室内温暖如春,吞天大圣大马金刀坐下,随手拎起酒壶,口对着口灌了几口,眼中凶光大盛。不同于那些茹毛饮血的大妖,身为万妖之祖,他要慢慢享用眼前的美味,夜才刚刚开始,夜还很漫长,美酒,炭火,现割现烤现吃,只有这一刻,才让他觉得这漫漫无期的生命,没有白白虚度。
真仙之躯,无垢之体,省去了洗剥的工夫,吞天大圣举起骨刀,在他腿上轻轻一割,剜下一条无比新鲜的血肉,在炭火上翻来覆去烤到三分熟,外焦里嫩,张开大嘴咬下一大口,慢慢咀嚼着,每嚼一下,都有不同的滋味涌出,如此美味,便是狠狠得罪了锦鳞上人又何妨!
血淋淋的眼皮掩盖了双眼,什么都看不见,匡无冕紧咬钢牙,哼都不哼一声,硬气得一塌糊涂,但那又如何?他注定要度过一生中最漫长的夜晚,哪怕转世投胎千万次,度尽轮回,也无法泯灭惨痛的记忆。
那柄毫不起眼的骨刀,非是凡物,真仙之躯刀枪不入水火难伤金刚不坏,却挡不住骨刀轻轻一割,皮肉豁然中分,应刃而解。吞天大圣挑上好的血肉,头面四肢胸腹,就着美酒吃了个痛快,又举刀将匡无冕开膛破肚,掏出心脾肺肾,肝胆肠胃,五脏六腑,一件有一件的嚼口,一件有一件的滋味,吃得酣畅淋漓,意犹未尽。
直到东方既白,壶中酒尽,吞天大圣才弃了斯文的吃相,醉醺醺张开血盆大口,不辨粗细,将匡无冕的尸骸一口口吞下肚去,筋皮嚼得咯吱响,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