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机构及发审委员严格追责,而不只是对保荐机构采取点名批评,出示警示函,约谈等。对于渎职或违法违规的保荐机构,该没收业务收入的就要没收业务收入,该罚款的就要罚款,该暂停或者撤销保荐业务许可的就必须暂停或者撤销保荐业务许可,对保荐机构的处罚不能挠痒痒。
此外,完善举报制度,充分发挥自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Ipo公司带问题闯关,未必能够逃过群众的眼睛。因此,作为监管部门有必要在治理Ipo乱象的问题上,充分发动群众,充分依靠群众,让群众来对Ipo公司进行监督。为此,有必要完善举报制度,尤其是要提高对举报者的奖励金额。目前的举报制度,奖励金额通常不超过10万元,这与举报者可能承担的风险完全不符,根本就起不到奖励举报人的作用。在这个问题上,A股可以向美股学习,对举报人予以重奖,举报人可获得罚款金额10%到30%的奖励。在重奖面前,群众就会行动起来,Ipo公司的问题也就无处可藏了。如此一来,Ipo乱象自然就不复存在了。
注:(免责申明)本文仅为个人笔记,文中个股,撰文所需,非\/为\/荐\/股,不能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不构成任何建议,据此入市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天赐我一双翅膀,就应该展翅翱翔,满天乌云又能怎样,穿越过就是阳光。感谢在股市最低迷的时候认识大家;熙熙攘攘,车水马龙,不负韶华不负君。
祝大家腰缠万贯!股\/运长虹!顺风顺水!感谢诸君关注.点赞.评论.转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