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跟着小厮家丁走散了。
如果不是刚好遇上宋煜辉,他们可能这会儿都到不了丰都。
他们哪里可能通知人来接。
“这会儿天色不早了,车马行离这里虽不算远,但伯父毕竟腿脚不便,不若我送送你们?”
沈父沈母对视一眼,正要上对方的马车,却听见一道熟悉的声音传来。
“爹,娘,你们终于来了!”
只见一身披大红织金披风明艳夺目的女子快步朝这边小跑而来。
宋煜辉整个人都僵住。
他没想到,时隔十年,他们在这样毫无预兆的情况下见面了。
沈沛蓝将沈父沈母上上下下仔仔细细打量了一遍,见沈父脚上还缠着白纱布,显然是受了伤,不由微微变了脸色。
“我爹这是怎么了?”
“没事没事,都快好了。”见着自家女儿,沈父沈母脸上的疲惫一扫而光。
沈沛蓝打量他们的同时,他们也在观察自家女儿。
只见她脸色红润,气色饱满,都快三十岁的人了,那张脸还跟十年前一样,除了成熟一些,倒也没太大变化。
显然,女儿在侯府日子过得不错。
望城离丰都路程不近,女儿又是嫁入侯门,他们没事轻易不来丰都。
十年里,他们也就沈沛蓝生大儿子郁景呈那回来过一回,期间礼物倒是每年都往侯府送,人却是再没来过。
“对了,路上多亏了宋大人捎了我们一程,不然还真怕赶不上酒儿的百日宴。”
“宋大人?”沈沛蓝这才注意到一旁的大活人宋煜辉,嗯,有点面生,不过丰都的官员她认得的也不多。
她连忙行了一礼,“多谢宋大人,改日我定当登门拜谢。”
宋煜辉望着沈沛蓝,嗓音有些干涩:“举手之劳,不必客气。”
她......没认出自己。
还是亲娘了解自己的女儿,这丫头还是有那么一点不认人啊。
一般见过的人,除非印象深刻的,不然她转头就能忘掉。
“沛蓝,这位是望城宋家的宋二爷。”诶,说起来这孩子也怪好的,可惜有那么个拎不清的娘。
沈母有些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