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家在信里说,将路费附在了另一封信中。
当罗兰前去理事办公室询问时,也的确拿到了那…
半克朗(二又二分之一先令)。
虽然雅姆说,以泰利斯·柯林斯这类人的作风,确实不会寄来一封叮当作响的信。
里面很有可能是一枚安安静静的、和信纸乖巧呆在一起的金索维林(1镑)。
否则不体面。
现在来看,半克朗也不会叮当作响。
就是上面的玫瑰和三叶草都快要磨平了。
‘够你坐马车了!圣父在上!你这个贪得无厌的瞎子,竟然还勒索起我?’
‘你知道,为什么可怜的老柯林斯不把钱放在寄给你的那封信里?因为你们这些人里出小偷!出强盗!’
‘假如你非要说不止半个,那我就要找治安官谈谈了。从我拿到信,这之间可经过了不少孩子的手。’
罗兰清楚他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意思。
于是,他收起扔在桌上的那枚硬币,敲着用木棍削成的手杖安静离开。
雅姆没法再请假了,她让另一个孩子陪罗兰一道,尽量多走些路再搭马车。
“你还会回来吗?罗兰?”
四肢细弱却顶着颗大脑袋的男孩,天真地问。
“我也不知道。”
穿着雅姆缝的工装裤和格子上衣,俊俏少年站在路口,枯叶色的眼睛在日光的照耀下璀璨迷人。
已经有不少姑娘明显放慢了脚步。
她们装作捋头发,看橱窗或寻人,将视线一同聚集在罗兰的眼睛、鼻子和嘴唇——那些贪婪的目光让出来送人的年幼男孩一头雾水。
不过,这也没持续太久。
当她们的视线从脸上移开准备欣赏整体的时候,就发现了罗兰那身缝缝补补的衣服,以及那双大出不少的过时圆头工鞋。
视线立即纷纷逃走,让俊俏的少年淹没在机器轰鸣与肆意飘荡的尘霾中。
“前面就有马车了,罗兰。”
罗兰摸摸男孩的头,向人声鼎沸的公共马车站走去。
…………
……
越远离,越等于从荒凉走向繁华。
罗兰接收到的信息逐也渐密集起来。
衣料相互剐蹭,手杖敲击,悄声谈话。
风里新鲜的油墨味,大衣口袋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