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都毕了业的学生,在很多生活常识方面,都是半吊子,日子过的磕磕碰碰的。
比如古代有句话形容书呆子,叫“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但到了现在,又有多少人知道五谷是哪五谷呢?
还有以前八九十年代的时候,大多数家庭家里条件困难,很多家务活都要自己做,问题自己解决,那时候家里的男人接根电线,接个水管,修个水龙头,都是轻轻松松的,但是现在,掌握这些知识的又有多少人呢?
好吧,大家也可以说,这些知识现在都没什么用了,随便打个电话就有人上门维修,自己不需要掌握……但是其他的知识呢?
如何通过简单观察确认家庭成员的生病情况,如何使用自己的医保卡为家庭成员付费,人工呼吸的正确方法,如何使用海姆立克急救法处理幼儿进食噎住,溺水者拖上岸怎么处理……这些很有可能能够拯救家庭成员的知识,该不该掌握呢?
这些东西也是常识,理应被每一个人知道,掌握,并在日常生活中熟练应用。
“常识”是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教授的课程,到了中学,还有其他的课程,比如说“法律”,比如说“逻辑”,比如说“太祖选集鉴赏”。
法律的重要性大家都知道,但是现在的教育体系中,对于法律的教导却是极为有限,大多数都是靠一些家长老师口头上模糊不清的教导,根本不成体系,不够明确,甚至多有谬误。
不懂法的后果是极为惨烈的,现在华国很多落后的地方就充斥着一批不懂法的人,他们除了知道“杀人偿命”这样最浅显的法律之外,对于其他违法行为都一无所知,甚至进行的非常肆无忌惮,酿成了无数的悲剧,直到被抓了才一头雾水的表示:“我咋就犯法了呢?”
是啊,我进山打个鸟咋就犯法了呢?他撞死了我家养的土狗,我让他赔10万块,咋就犯法了呢?她是我女朋友,我草她还犯法?我妈是被拐来的不假,但我爸现在对她也挺好啊,都不打她了,怎么算犯法呢?劳资就是喜欢穿扶桑军装去雨花台撒尿,怎么得吧?
因为无知,所以无畏,所以死到临头都茫然不知!
“法律”这门课的作用很简单,就是将一门门最基础的法律,比如《宪法》,《刑法》,《婚姻法》,《烈士保护法》等等,揉碎了,掰清了,分门别类,成系统的装进每一个学生的脑子里,让他们清清楚楚的知道法律究竟是怎样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事物。
下一门是“逻辑”,具体来讲,是逻辑学,它是哲学体系下的一个分支学科,在数理学科上也有极多的应用。
一般来讲,这门课程是在大学阶段才会学习的,而且也只有和数学以及哲学相关的专业才会学习,是一门非常深奥艰辛的学问。
不过,在中学阶段,李昂准备的这门“逻辑”课教授的相关学问并没有这门深,只是教授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