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案件。他只是觉得祝县和卫牧府的处理办法都不妥。
他让人去把法曹叫过来,指着卷宗问:“祝县的节妇案,你看过没有?”
法曹看了眼卷宗的标题,点了下头。
“《大赵刑统》对这种事情有具体的规定?”
法曹想了一下,摇了摇头。他垂手立在几案前,悄悄地审视着年青的督帅。他还有点迷惑,一时闹不清楚商成叫自己过来到底有什么事。
“以前有过同样的案子?”
法曹攒着眉头思量了一下,说:“不记得有过。”
“不一定是在咱们燕山卫出的案子。别的地方上有过的同样的事情?也是这样的处理结果?”
法曹思忖了半天,还是摇头,说:“也没有听说过别的什么地方出过同样的案子。”
商成把卷宗打开,指着卫牧府的批示问:“那这上面说的‘合理合例’,是什么意思?”
法曹觑着商成的神色,斟酌着词句解释说:“大概,也许,这是在说,祝县衙门的判罚合乎情理,也合乎前例。”顿了顿,他马上又补充说,“我没见过同样的案子。也可能是我孤陋寡闻了……”
商成盯着那张纸片看了半天,撩起眼皮问法曹:“《大赵刑统》上不许寡妇改嫁?有这方面的法律?”
法曹马上摇头说没有。俗话说“初嫁从父母,再嫁由自身”,寡妇改嫁连爹娘老子都管不着,朝廷凭什么去横插一杠子?不过,“朝廷也有制度,寡妇守节不渝二十年,地方上要禀告朝廷予以嘉奖;抗暴不从的,也要予以表彰。要旌表,挂‘节妇’‘烈女’匾额,勾免徭役赋税……”
商成不耐烦听他解释,就打断他的话问道:“要是朝廷表彰之后改嫁,要受什么样的处罚?《大赵刑统》或者其他的文告里有相关律条没有?”
“这个律条绝对没有。”停了一下,法曹又说,“太祖益德年间和太宗开平年间,朝廷还两次下诏告,鼓励寡妇改嫁以积养人口。”
商成一面听法曹解释朝廷在民间婚嫁上的制度和法令,一面审视着手里的文书,末了说道:“这份卷宗先留我这里。你去和卫牧府打个招呼,就说这个案子先缓几天,大家都想想,看有没有更好的处理办法。哦,对了,另外叫他们给祝县发个公文,让祝县衙门……”他立刻就发现自己的想法不太现实,就改口说,“算了,就告诉祝县那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