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脱掉毛衣的时候肩膀那里发出一身脆响。痛得他一声闷哼。
拿毛衣擦掉了浴室玻璃上的水汽,方华仔细地看自己身上有没有瘀伤的痕迹。
回到自己的房间以后他开了日光灯开始做作业,他在哥哥的提议下上了一个业余的补习班,补习班里的考卷看起来好像永远都写不完,也不知道写的这些东西自己过个十年半载的是不是还全部都记得住,今天的生物试卷发了不少,写着写着他觉得有点操蛋,老爸败血症老妈白化病问将来生的儿子得哪个病的几率比较大一点。
俩都不是正常人结个毛,这不是祸害下一代嘛。这样想着他还是在草稿纸上画下树状图,比对隐性基因和显性基因的区别。然后算出那倒霉孩子将来得哪个病的几率比较大一点。
做到下一道选择题的时候他整个人烦躁起来,于是就accbdc没有规律地随便写下来。
反正明天会校对的,他想。
他也没心情再写接下来的其他考卷,从一堆试卷里他抽出了一大本的记事本,摊开来,是一副画得歪歪扭扭的画作。
大概翻了十几页,在一大堆密密麻麻的字下面是大片的空白,方华换了支黑色水笔,开始认真地写起来。
从小时候开始自己的脑袋里就会不自觉地冒出一些乱七八糟的念头和想法。小时候他就喜欢跟别人讲述自己脑袋里这些庞杂的故事,故事内容倒是大同小异,自己是某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和大反派展开了决战。有时候是八个头的蜘蛛,有时候是可以分身的女鬼王之类的家伙,然后打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在自己快被打成狗的时候绝地反击一招秒掉了反派。酣畅淋漓的感觉就像是孙悟空打比克的最终话里悟空单手发龟派气功波打穿了比克。
没人肯听他的这些,哥哥听到这些故事也大多是不耐烦的情绪,方华知道他忙,他没有额可以倾诉的人,可在失明的那些日子里。他也没有学会写字。
终于在每天拥有三个小时的光明之后,他开始努力地学习认字,虽然过程艰难无比,但是一年下来,他也已经能毫无障碍地看着哥哥给他带回的上个时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