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漫画了。
他的画画天分太差,也画不了漫画,一腔的感情也就只能用文字来叙述,艺术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已经十九岁的方华还是初恋都还在的败狗一个,自然也就写不出关于恋爱的那些东西,打怪升级,主人公上天下地,成了他故事之中的主要情节。
所以他写的小说里爱情的段落乏善可陈,男女主角仿佛一出生就喜欢上了对方,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
当然,一般在小说的最后,他都会将女方写死,当做男主角小宇宙爆发的前提。
今天他的心情很不舒服,于是他在章节的结尾写死了男二,金系的元素使用者和boss二号同归于尽,夜色下他用一根银锥把自己和boss一起钉在了山崖上,月光洒下来,充满史诗般的悲壮。
perfect!
方华合上了本子,看了下时间,已经是十一点多,自己的眼睛很快就要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他慢慢地走到了窗前,看了下寂静的夜空,以及街口亮着的路灯。
哥哥今天回来得有点晚了呢。
方华走回床边,熟练地脱去衣服,躺在床上,闭上了双眼。
一片漆黑里,他差不多快忘了自己被揍过的事实了。
朦胧里,外面传来喧闹的声音,好像是哥哥的声音,还带着另外的一个人声,是谁呢?也许是哥哥的朋友吧,方华这样想着,翻了个身,闭上了双眼。
李穆走到房间里,这个房间给他的感觉就像是倒退了整整三十年的感觉,虽然他很不愿意承认,但这个地方在他的认知里,可以用贫民窟这个形容词来形容了。
这……
少年在一旁,已经昏死过去,李穆刚扶他进来,他就没有了力气。
真是的啊,李穆道,自己成了知心大叔叔一样的存在了。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