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做大哥好多年,我只想好好爱一回……”
冯永躺在摇摇晃晃的马车上,有一句没一句地唱着谁也听不懂的曲儿,浑然不顾周围不明真相的群众投来的异样目光。
这一路走来,如今谁都知道这是冯郎君的一个古怪癖好,而不是因为被这毒辣的日头晒得癔症又犯了——随着冯永的名气渐大,他曾经发过疯的事情也随着名气被世人所知。
不过在这些民团的人看来,只要这行人里的几个其他郎君还在,只要那个七十缗一个劳力的承诺仍然有效,算是他当真是再疯一次,那也要想法子把他护送到味县。
再说了,反正还有都督府的人领军走在前头呢。
作为这次去味县的队伍名义上的最高领导者,而且又是有癔症在身,所以冯永得以享受一些特权,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对,反而是觉得理所当然。
虽然马车很简陋,连个车厢也没有,只在周边加了三块挡板,上头又架了一个顶蓬以挡日头。
唯一奢侈的是用了羊毛布挂在一边,以挡住斜射进来的阳光。
来三国这两年多来,从锦城跑到汉中,又汉中跑回锦城,再从锦城跑来南中,冯永已经习惯了这个没有减震器的年代,至少不会再像第一次去汉中时吐了个昏天暗地。
甚至他还有心情唱一首《大哥》——古代赶路着实无聊至极。
没有手机,没有mp,连个随身听的磁带机都没有,还是在这种又闷又热的天气下赶路,我自己就唱两句自娱自乐,难道这都不行?
不过现在冯土鳖发现自己好像发掘了一项娱乐项目,那就是调教来福——那条会跟着唱和诗歌的雅犬。
唱着两句,他拿起身边的打狗棒敲了一下车子。
跟在车子下边伸长了舌头跑着的黑狗听到敲车的声音,下意识地就是一夹尾巴,连忙“汪汪”叫了两声。
冯永于是满意地又唱道,“不要逼我想念,不要逼我流泪……”
然后又敲了一下车子。
“汪汪……”
“兄长,”赵广骑着小矮马从前头的队伍过来,说道,“这日头已经到中天了,正是暑气最大的时候,前头已经停下来休息了,我们也停下来吧。”
“不要逼我翻脸……”
“汪汪……”
冯永瞥了他一眼,起身唤过两个人,指了指车上的酒坛子,“把它们搬下车去,小心着点。”
赵广连忙说道,“兄长,此事让小弟来就行……”
“你给我走开!不让你碰!”
冯永哼哼两声,又唱了一句,“不要逼我翻脸……”
前些日子知道了冯永随身带了三坛美酒到南中,而且还从李遗等人嘴里知道了这乃是兄长用师门秘法酿出来的绝世美酒,赵广就一直磨着冯永让他喝一口。
冯永最后没办法,只得小心地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