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特·罗德里格斯真是个乏味至极的人。他的履历清清楚楚,简单得刘玲只用一段话就概括了:他就是个在黑森州出生并长大的德国人,普通中产家庭,土生土长,长期单身且没什么朋友,毕业后先在一家矿泉水疗养院做护工,接着又成了医院的护士。他杀病人的理由也很简单明了:那些重病患活得实在太痛苦了,身体很差,脾气又坏,闹得照顾他们的人也很痛苦。死亡对所有人来说都是好事,他还能很快得到病人家属的感激,有时甚至收到礼物与额外的现金报酬。这个世上的人实在太多了,人多的地方痛苦就多,死个精光也没什么好可惜的,上了法庭时他也照样这么说。
这个人的故事是如此的现实和纯粹,不掺杂丝毫神秘色彩,以至于罗彬瀚都觉得不应该把他放在罗得与科莱因之间。这人在变态杀人犯里恐怕属于比较无聊的类型。他也看了此人的照片,是个三十六岁的黑发男人,体格高壮,略微发胖,留着阿拉伯男人常见的那种茂密的络腮胡。胡子差不多盖住了他的小半张脸,只能看清他有个格外宽阔的鼻子,眼眶深邃却显得笨拙木讷。这些特征都叫人觉得他是个不大聪明却挺老实的人,无怪家属们全以为他已尽了心。
罗彬瀚对着这张照片仔细地研究了一阵,越看越觉得他和罗得或科莱因不是同一类人。他开始相信劳伯特是真的死了,死在了监狱废墟底下,尸体混进水泥与钢筋的压缩块里,同他照料过的可怜病人一样被偷懒的工人遗忘了。想到这里,他差点就在餐桌上吹起口哨。
“你干什么?”坐在对面的俞晓绒满面狐疑,“你在读什么?”
“没什么,”罗彬瀚回答道,“读了点最近的八卦新闻。”
“都说了些什么?”“说护士骗病人感情的事。”罗彬瀚严肃地说,“你可得小心那些虎背熊腰的男护士,他们都特别会装老实。”
俞晓绒朝他丢了一颗腰果。她现在准头是越来越好了,罗彬瀚只能煞有介事地告诫她不要浪费粮食。
“我今天不回来吃晚饭。”他起身合上电脑,“这一周估计都不行。”
“你的公司快倒闭了?”
“审计组今天就进场了。我总得去招呼招呼呀。”
他提前半小时下了楼。这天的天气很晴朗,罗嘉扬又还没到,他便走到小区里闲逛一会儿。晨风还算凉爽,有股栀子花的甜香,爬墙月季红得发紫,如火如荼,像栏杆上爆开的大团烟花,他的心情也好极了,丝毫不为今天要接待审计团队的事而烦恼。其实领头人是泠蕃多年的老朋友,他不过就是去走个过场罢了——请几位老师吃吃饭,送点事先安排好的礼物,再说几句展望前景的场面话,今天的任务便结束了。至于明天呢?明天有明天的事。他在心里把这周的日子一段一段切割,一直推算到周日和石颀去医院。据说她母亲最近一次化疗的效果很不错,人显得有精神。她好像已从石颀的姨母那儿知道了他的存在,不过也只知道他的姓氏和长相而已。还要提前买点探望病人的礼物,这方面他最好先跟石颀打听打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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